“能卖的完吗?”胡建国有些担心的问道。
“没问题。”胡慧莲拍着胸脯地保证道。
如此,一连过了半个月的时间。
因为烧鸡店的生意实在太好的缘故,她又不得不雇佣了两个帮手,不过正所谓万事开头难等到大家都上手了,已经知道该怎么工作后,胡慧莲倒是轻松了不少下来。这一天是星期日,曹不显难得休息,就主动跑来店里帮忙。
胡慧莲可不舍得他累着,于是,只在店里呆了短短两个小时的时间,曹不显就被妻子给推了出去,出去干什么?废话!这么好的休日,这么好的温暖天气,当然是应该穿的漂漂亮亮的去约会啊。
看店做生意什么的根本不重要,看电影才重要!
于是一店的员工们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老板夫妇丢下满屋子的客人,手挽着手,一路潇洒去了。不但被抛弃还要被喂狗粮。
员工们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呢!
这是非常愉快的一天,胡慧莲不仅久违的看了一场电影,而且还和曹不显去西餐厅吃了牛排虽然要刀插吃饭怪怪的,但是因为对面坐着的男人非常帅气,所以胡慧莲正顿饭吃下来还是非常满意的。
看电影,吃西餐,狂街……
走的时候,是两手空空,可等到回家的时候,曹不显的双手就已经拎满了袋子。
那里面既有男人的西装和白衬衫,也有胡慧莲购买的进口化妆品,当然了,两个孩子也有礼物哦!
胡慧莲给他们两个各买了一双据说是美国产的耐克鞋,非常时髦帅气的哦。
反正最爱臭美的曹一诺是高兴坏了,穿着他的小新鞋子,连晚上睡觉都不愿脱下来呢。“明天你下班的时候,先去一趟爸妈家,把我给妈买的海马毛线送过去。”胡慧莲笑着推了曹不显的肩膀一下,后者嗯了声,然后不顾妻子的娇嗔,随手就把被子往两人头上罩去,不久,那被子底下就传来了某中不和谐的暧昧之声。
次日,曹不显下班后,拎着早上带过来的装了毛线的纸兜子,就回了老宅。
正好曹父曹母都在。
王明花看着手里的鲜艳艳的毛线,美得眼睛都睁不开了,说实话,她这几个儿媳妇里,就老大家的不是亲的,但也唯有老大家的最把她这个婆婆当回事,平日里但凡是有什么好东西,都不吝给她捎来一份,论用心的程度,比她所有孩子加起来都强。王明花也不是那中不知好歹的白眼狼,她现在在外面总是没口子的夸赞自己的大儿媳妇,为胡慧莲贤良的名声提供了强大的传播土壤。
跟王明花说了几句话后,曹不显就到他爸跟前了。
来的路上,他还顺道的买了瓶烧酒嘞!
“慧莲……和孩子咋没一起过来呢?”曹光荣声音粗哑地问道。
听见这声音,曹不显的眉头立刻就皱紧了。
“爸,你这嗓子是怎么回事,这都多长时间了,听着不但不见好,反而还严重了呢?”曹不显对着父亲道:“而且我看您的脸色也不大好,灰秃秃的。”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点的那些消炎药好像也不怎么起作用。”曹光荣摇了摇自己的脑袋,显然也有点懵、
结果一听这话的曹不显立即就表示:自己明日会请假一日,陪他上医院做个全面检查。
曹老头看着儿子一副不由分说的坚定模样,也就没再坚持,点头答应了下来。然而,谁都没有想到的是:就这么一检查,居然查出了个大病。
曹光荣根本就不是扁桃体发炎,也不是什么感冒,之所以声音嘶哑,身体不适,是因为他的喉管处长了肿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