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我认识

岛根县一处日式阁楼内。

“三郎大人,百鬼组那边失败了,我们是否要主动出手?”

“不必了,天狗一族在东瀛的声望太高,另寻机会吧。”

“……三郎大人。”

“……有什么就说!”

“是!属下只是有疑问,那天狗一族与犬类没有一丝一毫相似,他们更像是猿类与乌鸦的结合体,您何必……”

“我也不想啊,只是我忍不住啊。

自从五年前,我在天朝寻友时,吃到那一口天狗的肉之后,我就再也忘不了那种美味了。

可惜那条狗我才吃了一根后腿,就被天狗的主人,一个傻小子带着警察找到了。

杨氏那边不会贩卖天狗,我们在天朝的实力也不够,抢不了他们外出历练的子弟。

我只能期盼我们东瀛的天狗能有天朝天狗的一半味道了。”

“我们可以去抓那小子……”

“不行,我当时以为是这小子走了狗屎运,从杨氏贩卖的普通犬类里意外拿到一只带有天狗血统的犬类。

但是没想到那小子原来还是个贵族子弟。

我连审判都没有就被强行押送出境了,到现在都不知道那小子的真名。

我只记得那只狗的名字,很土,很俗。

叫做,旺财。”

……

……

回到对策局的休息室,平雅人拿起墨刃。

经过长时间的反复炼制,墨刃已经成为一把不错的法器。

外观仿造天锁斩月,唯一不同的就是剑格的“”字被他镶嵌了四枚包含风属性的混合属性宝石。

这种宝石因为不够存粹,上限很低,威力不足,所以价格都比较低。

但是平雅人不管这些,有系统,他任性。

代表春季的木风属性,代表夏季的风火属性,代表秋季的金风属性和代表冬季的冰风属性。

四颗宝石为平平无奇的墨刃带来了一点点华丽的感觉。

看着系统包裹最底下的那块【残缺的天狗精魄】,平雅人有些黯然。

他能理解人吃狗肉,也能理解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更能理解区区一条狗的命不值得拿人命来换……

滚!

理解个屁!

他就是要砍死那个混蛋!

说他矫情也好,说他不理智也罢,他就是要用须佐三郎的命抵狗命!

还好,那个老家伙的潜力已经被消耗殆尽,超过60岁,成就金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除非将自己与秘境本源相融。

不过依照他的性子,肯定不会去域外。

那边的狗,他吃不起!

所以他平雅人是很有机会的。

他要拿这把刀,小小地,报个仇!

“系统,开启强化模块!”

墨刃+天狗精魄+格剌西亚拉波斯的愤怒=神风啸月剑,法器级,特殊技能:四季神风,啸月斩。

嗯?差不多了,等天狗回去,他就去想办法收齐成就点,再开副本学剑术!

结果大天狗在他家赖到明年的三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