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怎么说呢……我曾经偶然、随机遇到过那么一个人两次,他……他很好,他帮了我很多,所以我想感谢他。可惜因为某些原因,”我语无伦次的说,一边想怎么才能把话说得顺畅一点,但结果不太好,所以最终我只好放弃:“……是的,我很想认识他,但不知道该怎么开头。”

“噢,甜心,”她感叹,“你可以先从问他的名字开始。顺便,‘某些原因’是什么不能说的机密吗?”

“是啊——是不可告人的秘密。”我被她的调侃逗笑了一点,余光瞟到窗外展翅的飞鸟,还有搁在桌子上的甜牛奶包装盒,突然开始难以抑制的心悸,“我该怎么问他的名字?假如、假如……他不想告诉我该怎么办?”

“你可以给他唱歌,”林赛提议道,“就唱‘单向乐队’的《ohing》怎么样?‘因为我真心想认识你,真心想跟你在一起’”

我一开始还以为她是真心想提议,结果听到一半才发现她在调侃我。我的脸莫名其妙就‘噌’的一下烫起来,坐在我前头的西班牙男孩还以为我生病了,回过头来问我有没有事,说话的时候带着浓重的卷舌音。

“你还好吗,雪莉?你的脸真红啊。”

“我……我没事,我什么事也没有。”我伸出一只手来捂住自己的半张脸,感觉自己的胃好像被一只手抓了一下。

林赛的笑声从电话那边传出来,我感到一阵羞赧,压低声音对着手机嘀咕了一句“我讨厌你”,然后迅速的挂了电话。

回忆结束。

其实要是让林赛知道我今天特地穿了漂亮衣服,她肯定又要开我的玩笑了。但事实不是这样的,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做,当我回过神儿的时候,我就已经挑出衣柜里最漂亮的裙子了,我真的不是——我是说,这有什么错吗?谁叫我们前两次的见面中,我给他留下的印象都太糟糕了,我想挽回一下也没错吧,没什么好笑的,是不是?

我一共倒了三次公交和地铁,才终于回到哥谭市区。我仅有的几次从韦恩庄园到市区之间的往返都是有人接送的,此时我终于强烈的感受到了拥有司机的快乐。

我的目的地——那家洗衣房的位置距离我们学校不太远,上次我离开的时候耍了个小心思,特地在手机里标注了位置,生怕忘掉,就像小时候看的童话书里的主人公,用面包屑和鹅卵石记录回家的路。这次我做了万全准备,手机里的电也冲到了满格。当我随着路线回到这条商业街的时候,同一片被我注视过的大屏幕上正在播放一部有点年头了的爱情片。

——你已经知道我想找的人是谁了吧。

这里的白天和其他城市一样繁华热闹,正值周末,不少年轻女人手中提着几只购物袋,三两结伴踩着高跟鞋招摇过市。我像是个特工一样小心翼翼的混入人群,怀里揣着名为‘秘密’的致.命.武.器,生怕被别人一眼看穿。

当我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那家洗衣店的时候,现实果然如同往常那样冷酷。

我本来幻想着能和老板好好谈一谈那个人,和关于那个人的所有事情。可那家店门口铁灰色的门帘关着,把我全部的勇气关在了希望的另一头。

果然是这样。我突然有一点后悔,还有一点像嘲笑自己,为了那丝毫几乎看不见的线索,花上这么多心思。就好像你全副武装、穿着防弹衣扛着迫.击.炮去对付敌人,结果却发现对方只是只嚼着青草、无辜看着你的绵羊。

我连逛街的心思也没有了,橱窗里的新裙子再漂亮也吸引不了我了。我在对面的咖啡馆坐了大半天,特地挑好了可以看到对街的靠窗位置,期待这那扇门帘终有一刻可以在我某一瞬间抬头的时候,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是上午十点钟左右找到这里的,一共在咖啡店里消灭了五杯咖啡,一杯接一杯,慢慢磨光我的耐心。期间有三个人走过来向我搭讪,我一句话也没有说,因为他们都不可能是我心里所想的那个人。

挂在墙壁上的钟表眼睁睁转到六点,再不准备回家的话,天就要开始黑了。但我始终不想死心,开始研究木头桌子上年轮一样的花纹,一边祈祷时间过得再慢一点。但没有哪个好心的神明听见我的心声,钟表的秒针转的和从前一样快,黑夜即便万般不情愿,也是一样终要降临的。

我的心里越来越焦急,望着窗外变成薰衣草色的天空,忽然忍不住想,加入今晚我再遇到什么意外的话,是不是就能见到他了?

如果我问他名字的话,他会告诉我吗?

如果我想看一眼他面具下的脸的话,他会同意吗?

我一胡思乱想,脑子里各种各样的念头就开始源源不绝的冒出来。我一想到他,就控制不住的想到那双骨节分明的手,想到它们隔着战术手套搭在我眼睛上方的触感,想到那双手里握着一卷一卷白色的绷带,绷带安静的躺在他手里,被衬的那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