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和好莱坞的编剧一样,这些才是位于食物链最底层,处于严重被剥削的程度。
除非能够做到整个行业最顶尖的程度,将自己的名字转化成一个具备极高商业价值的“商标”,例如汉斯-季默,例如林夕等等。
除了这极少数人之外,大多数的词曲创作者,甚至会为了生存,以极为低廉的价格将自己创作出的作品版权卖给明星,或者唱片公司。
而且这一群体,在真正成名之前,也几乎没有任何议价的能力。
无论是唱片公司还是明星,在面对普通的创作者的时候,收歌的前提是版权买断,如果仅仅只肯给出授权,要自己保留版权?抱歉,这歌再出色我也不要。
事实上,这种情况在唱片业非常的普遍,一首红极一时的单曲,其词曲版权的卖断价格往往会低得让人难以想象。
比如说有一首在油土鳖被播放超过十亿次的网红歌曲,那位歌手买断词曲版权的价格仅仅只是一千五百美元,但却靠着这首歌,创造了数以百万美元计的收入。
在罗杰还没有成名的时候,就曾经迫于生计,以两千美元一首歌的低价卖掉了几首歌的版权,只不过后来发迹之后又找机会高价买了回来。
不过,罗杰对于词曲创作者阶层地位偏低这一点,倒是没有任何改变它的想法。
反正,随着所谓的“创作型歌手”这一人设日渐火爆起来,非明星身份的词曲创作者,未来的路只会越来越难走。
而那些自己就是明星的创作者,也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创作出来的歌曲版权自己用,也就不在乎价值高低了。
当然,词曲创作者这个职业是不可能会消失的,但这块市场,只会是越来越小。
这个群体,也只会越来越不受人关注。
事实上,罗杰想要抬高“明星阶层”在业内的地位,也不是站在“明星”这个身份上做出的决定。
而是基于【量子娱乐】的老板这个身份,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改变整个唱片业的格局,从而在这一过程中,确立【量子音乐】的垄断地位。
说白了,罗杰要做的这件事,看上去是对明星阶层有利,当然,事实上对他们来说也确实有很多的好处,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短期的还是长远的,若是这一改革顺利执行并推广开来,明星阶层确实能够从中得到巨大的收益。
但是,若是这一设想成功,获利最大的绝对不是明星阶层,而是【量子音乐】。
推翻旧的标准,制订新的标准,若是这一计划成功,【量子音乐】就能直接从唱片业巨头,一跃“晋升”至行业标准制定者的层面去。
从格局上,立刻就和其它唱片公司分出了高下。
至于说成为行业标准制定者有什么好处……
看看思科,看看索尼(cd、dvd),还有因特尔,ibm等等。
无论是任何行业,制定标准的那家公司,垄断或者至少是半垄断的地位,都是不可撼动的。
当然了,娱乐行业和那些需要技术来为“标准制定”打下基础的高科技产业又有所不同,并不能生搬硬套。
就算【量子音乐】制定了新的标准并且顺利推广开来,其它唱片公司也完全可以有样学样,根本没有任何专利或者版权可以限制这些竞争对手的“模仿”或者说“抄袭”。
从这个角度来看,罗杰的计划似乎并没有什么卵用。
然而,只要在新标准中抢占先机,【量子音乐】就可以获得极大的优势。
哪怕保守一点估计,至少也可以确保在未来十年里,在市场占有率方面拥有极大的领先优势。
有了市场占有率,还怕没钱赚?
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和那些互联网产品之间的烧钱大战没有本质上的区别,都是在烧钱抢占市场。
不同之处在于,【量子音乐】不会直接大笔地砸进去太多的现金,而是通过“减少未来收入”的方式来“烧钱”。
临近中午的时候,罗杰终于将报告放回桌上,提起笔,写下批复,然后叫来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