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她又看向他,笑着说道:“小哥哥,我们要回家了。”说着,又看了一眼他手里的冰激凌,“小哥哥,冰激凌你记得要吃完哦,吃了它你就不热了。”
刚才他听到她哥哥喊她走的时候,他就愣愣地忘了吃冰激凌,现在听到她跟他道别,更是显得有些愣愣的,本来波澜不惊的一双眸子,突然就染上了一层淡淡的不舍。
女孩儿冲他挥了挥手,说了声“再见”,便跟在她哥哥身后离开了。
走了几步,女孩儿又回头,冲着他笑了笑。
楚见欢,她的名字叫楚见欢吗?真好听。
想到这里,他突然探着身子,冲着她喊道:“我的名字叫蓝迪。”
不知是他的声音太小,还是两个人已经走远了,女孩儿听到声音又回过头来,却似乎并没有听到他说什么,只是再次冲着他挥了挥手,跟着哥哥离开了。
他就那样站在原地,看着他们走到路口,一辆豪华的轿车停在他们面前,有人下来帮他们开了车门,两个人坐了进去,随后车子便开走了。
他想:原来他们是富人家的少爷小姐啊!他不自觉地抿了抿唇,他刚才居然还自报家门,告诉她自己的名字,可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哪里会记得住他一个不起眼的穷小子?
好在,她刚才应该并没有听到他的名字,所以不记得也是恨正常的。
他安慰自己,她以后如果不记得他,不是因为他在她的生命里无关紧要,而是因为她根本不知道他的名字。
目送着车子走远,他低头看向手中的冰激凌,天气太热,冰激凌化得很快,他连忙递到嘴边吸了一口。
只是,没有她一起,就连刚才觉得无比香甜冰凉沁人心脾的冰激凌似乎都变得有点索然无味。
但是,他还是一口一口将它吃完。因为,她嘱咐了他,一定要把它吃完的。
一阵微风吹来,蓝迪的身子不由得抖了抖,他的目光动了动,看到远处无边的黑暗,才回过神来。
偌大的庭院,只有他一个人,除了沙拉拉的下雨声再无其他,多少显得有些孤寂。
蓝迪收回目光,望向面前的池塘。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自嘲地轻笑出声,果然,她还是不记得他了!
呵,你看,纵然过了这么多年,可是当初的对话他依然记得这么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