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宿命的斯坦索姆(完)

洛丹伦之光 蘸雪为墨 1114 字 11个月前

因为就在某对师生,正“你侬我侬”的玩什么师生情深的把戏时。龙睛已经背着法师小姐的面包,好像背井离乡的穷矮矬一样,灰溜溜的离开了这个伤心之地……

这个样子的比喻,虽然看起来有些,不太符合某位暴风城公爵的身份。——毕竟不管怎么说,龙睛身为暴风城、达隆米尔两处领地的公爵,他无论如何也跟“穷”这个字沾不上边的。

只不过这只是对于普通人来说的。

要是对上了阿尔萨斯,这位洛丹伦的王子殿下……恶魔妹妹没咪咪,不得不说,穷矮矬这个名头却是真的很匹配他的身份……

“混蛋,我要是没有记错的话,阿尔萨斯那小子,今年应该还不到十五岁吧?为什么他一个男孩子,会发育的比瓦莉安那妮子还快?难道……”

龙睛一手提着大包裹的面包,一手提着他的火之高兴,就好像是游戏世界中,那牵着魅魔的术士一般。大踏步的向着安多哈尔的东方走去。

“难道是因为我的瓦莉安,小时候喝骨头汤喝的少了,所以有些缺钙的缘故?”思路向着远离真相的方向偏移,龙睛脚下却是,一点也不慢的牵着缇克蒂奥丝,飞一般的离开了众人的视线。

虽然死宅的心中,现在正在想着,为那位不算小了的瓦王补补钙。但是他又不傻傻子,要是不趁着乌瑟尔娜拖住阿尔萨斯的时候,尽量的跑的远一点,被那个拖油瓶一般的王子殿下追上来了,那可怎么办?

他总不能带着那个拖油瓶,一路跑到遥远的诺森德,去见识见识那位陌生的“呜喵王”吧?

说起“呜喵王”来,这可不是龙睛故意的恶搞。而是他从缇克蒂奥丝的嘴里学来的。

这头现在臣服于自己的恐惧魔王……哦不,在龙睛的心中,是没有恐惧魔王这个种族的。

对于这种背着蝠翼,并且身上还带着吸血光环的恶魔生物。死宅可向来,都是将她们当成“吸血鬼”来开的。

虽然说起来,这种恶魔,本身就是按照吸血鬼为模型,所创造出来的。但是不得不说,因为有二次元的洗礼,“吸血鬼”这个名词,听上去可要比什么恐惧魔王,要可爱的多了。

…………

“话说回来,我不过是刚刚离开斯坦索姆,没想到这么快,我居然就又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