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我一定要找到你

一想到这种可怕的可能,童一诺偷偷探出一只小爪,偷偷戳了戳简铮喷薄奋起的胸肌,猛然问道:“简铮哥哥,我晚上睡觉的时候,有没有把口水弄在你身上?”

简铮正在考虑正式跟童一诺在一起之前,是不是要向她坦白说出当年他和那个小姑娘的事,没想到她还有胆问出这么奇葩的问题。

这个臭丫头,这些日子哪天晚上她不是在他怀里睡得像猪一样,蹭得一身口水?

简铮故意脸色一沉,勾起她的小下巴恶狠狠地问:“你以为呢?”

“对不起哈,简铮哥哥,从今天起,我保证老老实实睡觉,绝对不把口水弄到你身上。”童一诺脑袋一缩,赶紧从他臂弯里溜出去,偷偷做了个鬼脸。

果然,简铮哥哥是个有脾气的。如果换了子玄哥哥,他只会笑着捏捏她的鼻子,笑着打趣她:“我没有注意有没有口水,只看到一个睡得像小猪猡猡一样的傻诺诺。”

哎,子玄哥哥,不知道子玄哥哥现在还在国内没有?好不容易等到他回来一趟,却没能跟他见上一面,不知道子玄哥哥是不是也会觉得特别遗憾?

看到那几个当兵的终于从机场离开,秦子玄把手中的飞机票一丢,顾不得一身伤痛,趁着苍茫的暮色跌跌撞撞地从躲藏的航站楼出来。

诺诺,子玄哥哥一定要找到你,我不相信你会瞒着我,瞒着子衿,瞒着爸爸妈妈嫁给别人,你一定是有苦衷的,是不是?

诺诺你等着我,子玄哥哥不管简铮是什么人,不管这件事有多艰难,我一定要找到你,把你带回家去,从今以后,我们再也不要分开。

这一次他没有再去警戒护卫大队,而是沿着军区大道一直走,他想先找个地方躲起来,只要诺诺在这座城市,他相信总有一天,他就一定能够找到她。

可是先前在和简铮的争斗中,他的眼镜被简铮打碎了,手机和背包也不知道丢在了什么地方,现在的他,除了藏在衬衣口袋里的一枚婚戒,早已经身无分文。

这枚婚戒是他特意给诺诺定制的一枚粉色钻戒,这颗粉钻全世界仅此一颗,独一无二,也只有它才配得起诺诺在他心中的地位。

所以就算是饿死街头,他也不可能拿出这枚戒指来换钱救命。

宾馆是住不起了,别说宾馆,就是最便宜的小旅馆,他也已经住不起了。现在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他只能先找个地方,熬过今天晚上再说。

秦子玄望了望马路两旁渐次亮起的霓虹灯,这霓虹就像一条璀璨的天路,通向城市最锦绣繁华的中心。可是诺大的一座城市,他却不知道应该到哪里去寻找一个可以容他栖息歇脚的角落。

身边时不时有人匆匆擦肩,更有无数的豪车从身边飞速掠过,他们奔向的,或许是归家的方向,或许是一段短暂的旅途,可是没有一个人,更没有一辆车,愿意为他这个伤痕累累,踽踽独行的外乡人稍稍停一下脚步,问一声你好。

秦子玄沿着军区大道走了很远,前面依旧是遮天蔽日的香樟,或者缤纷五彩的霓虹,一直在朝着城市的纵深延伸。

诺诺,这万家灯火里,有哪一盏是为你亮着的?又有哪一盏能够给我指引,让我能够早日找到你?

秦子玄又渴又饿,因为天气炎热,身上的那些伤口有的已经发炎流水,有的已经结成硬痂,每走一步都被牵扯得撕心裂肺,而他高度近视的眼睛看什么都是一片模糊,几步开外就分不清迎面走来的人是男是女。

他是一个医生,他的一把手术刀,减轻了多少人的痛苦,挽救了多少人的生命?可是他却在这座锦绣繁华的城市里,连一个容身的角落都找不到,连一口水都喝不到,这世界为什么如此冷漠?

难道今天晚上,他真的要在这座城市里露宿街头了吗?

秦子玄正一筹莫展,他突然想起,白天他打车去警戒护卫大队的时候,曾经经过了一座长长的石桥,桥的两边花木扶疏,而且那石桥离警戒护卫大队的驻地非常近。

秦子玄振作起精神,循着记忆中的方向朝那座石桥走去。今晚就到那里凑合一晚吧,至少那桥下的河里有水喝。十多个小时水米未进,他早已饥肠辘辘,那地方至少可以管个水饱。

秦子玄拖着疲惫的身子走了大约半个小时,果然在璀璨的灯火里看到了那座长桥。桥的两侧华灯璀璨,比起白天更加美丽夺目,秦子玄伤痕累累饥肠辘辘,早已没有了欣赏景致的心情。

借着桥头的灯光,秦子玄攀着护栏艰难地爬到桥下。他是个书生,更是个医生,温文儒雅是他与生俱来的习惯与品性,健康和卫生是他一直坚持的职业素养。可是人在饥饿的时候,什么样的阳春白雪,都比不得一个发馊的馒头,而他现在,连一个发馊的馒头也没有。

一路跌爬滚打,终于爬到水边,秦子玄往水里一扑,几乎把整个头都扎进了河水里,咕嘟咕嘟灌了一肚子河水。

直到感觉到自己终于有了一丝人气,秦子玄才从地上爬起来,脱掉身上早已看不出颜色的衬衫长裤,就着河水洗了把脸。尽管知道伤口不能沾水,他还是用河水擦洗了一下身上的血渍与污痕。

喝了一肚子水,擦干净身上的灰尘血渍,秦子玄就着河水把衣服搓洗了一下,这才借着桥头的灯光,在桥底下找了个僻静的桥洞,把衣服挂在洞壁上晾着,自己摸索着在洞口找了个稍微平坦的地方坐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