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课结束后,纪宛恬直接回了陆家,背包一放,抓紧时间例行打扫陆灏临的房间。
怀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使命感,她这次做得格外细致,家具擦得一尘不染,地板拖得溜光溜净,窗户也是澄亮亮的,就连窗棂的边边角角都没放过,用小刷子一点点地刷掉积在里边的灰尘,力求做到尽善尽美。
埋头苦干了足足俩小时,总算忙得差不多了,她擦了把额上的细汗,谨慎地检查了一圈房间,确定没漏过任何角落才收拾东西下楼。
干活干上了瘾,放好工具后,她有些意犹未尽,索性就去厨房串门子,帮主厨打打下手,切个菜递个碗碟什么的。
纪宛恬在陆家是相当受欢迎的存在,人长得甜美可人,性格讨巧热情,虽然是陆家小少爷的救命恩人,却从来不摆贵宾的架子,和谁说话都是带着三分笑。佣人们挺喜欢这个没啥心眼的女孩,见她现在在替少爷做事,时不时就提点一下,主动告诉她一些陆灏临的生活习惯,闲聊中,还跟她八卦了不少陆家陈年旧事。
事实证明,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纪宛恬之所以能迅速融入陆家并混得如鱼得水,跟她积极走群众路线脱不了干系。
于是乎,一群人以她为中心,边干活边嘻嘻哈哈地闲聊,一时之间,厨房里全是欢声笑语。
正聊得热火朝天,有人从外面推门进来,扬声说道:“艾瑞克先生刚打电话回来,说是少爷临时赴了个酒会,今晚就不回来吃饭了。”
说话声静了一瞬,很快又恢复了刚刚的热闹。
这种突发状况以前时有发生,众人也不觉得有什么意外,但纪宛恬这边就郁闷了,她还等着陆灏临回来谈事呢,这酒会来得可真是时候,偏偏选在今天!
她失望地看着那个进来通报的佣人,问道:“那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呀,你没问吗?”
“这就不知道了。”佣人是个胖大叔,憨憨地朝着她笑,“这是东家的事,我们哪敢过问。”
被对方这么一说,纪宛恬才发觉自己似乎问了个蠢问题,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低头继续帮主厨切小葱。
有事压在心头,这顿晚饭吃得相当索然无味,纪宛恬勉强用了一碗饭,拿起边上的手机看了眼时间,犹豫几秒,到底还是给艾瑞克发了个信息,试探地问酒会什么时候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