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着他
和自己不喜欢的人一块儿喝酒实在很无趣,这个道理在那一天郑权带着和几位领导吃饭的时候我就深有感触,但我现在也在慢慢习惯这样的节奏,因为今后类似的应酬恐怕会越来越多。
就算我一直喝不醉,但膀胱也不可能承受没完没了的灌水。我一个人去上了趟洗手间,从卡座起身的那一瞬间我才感觉到自己开始有些上头了,酒精的作用让我的脑袋有些晕乎,脸也烧烧的,于是我顺便在洗手台前洗了把脸。
单手捧着冰冷的自来水一次次扑在脸上,寒气钻进皮肤,让人清醒,冷静。
我抬起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脸上挂着水珠,十七岁的面庞特别干净、纯粹,但眼神却不同以前那般透彻、清亮了。
“呼…”我不知道该做怎样的感概,因为不管怎样一切都已经回不去了。
这时候冯保山身边的那位我一直关注的斯文青年似乎也十分巧合的进来上厕所,我在镜子里看到了他,他和我一样都呆了几秒。
“你看起来不像是混混,更像是个文员或者大学生。”厕所里就我们两个人,虽然我这句话是对着镜子说的,但我想他应该能够明白。
斯文青年似乎怔了怔,在确定我是在和他说话之后随即露出一个微笑,说:“没想到阳哥居然记得我。”
“我和你的老大在同一个卡座上一起喝了三个小时的酒,并且我从卡座起身到这里来上厕所也不超过3分钟,如果我不记得,我想我应该要去医院检查一下记忆力。”
“呵呵,阳哥你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我这个人存在感低,一般没什么人会注意。”
“巧了。”我扭过头,看了他一眼,说:“我偏偏就喜欢注意存在感低的人。”
斯文青年又是愣了一下,随即露出一个礼貌的淡
淡微笑,然后就自己到尿池边解手去了。
再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