羡慕
刘曦语气轻缓,轻歌慢诵般讲述胖子的事迹:“那个胖子叫做永春,是上流社会圈子里有名的笑柄,他家里人男的生得芝兰玉树,女的生得花容月貌,只有他,从小就是个胖子,越长大越胖,每次聚会他都会凑上去,盯着男人不放。”
这人虽声名狼藉至此,从刘曦的语气之中却听不出厌恶,秦牧稍稍好奇:“你不讨厌他?”
刘曦偏头观望星空晕轮:“曾经不讨厌,现在不喜欢。”
为何?秦牧还未问出口,忽然明悟,胖子永春和刘曦是两个人,是两个不相关的个体,那胖子永春的好坏与刘曦有什么关系?
曾经不讨厌,现在不喜欢,不就是不喜欢不讨厌,那不就是对待陌生人的感觉吗?
刘曦是个聪明人。秦牧想透了,对刘曦报以微笑。刘曦也看他,她从始至终都未摘下面具,可秦牧知道
她一定是个很美丽的人。
“今天辛苦你了。”似是看腻了月亮,刘曦手腕翻转,为自己泡起茶来,她倒是不看秦牧一眼,反倒显得秦牧是个多余的人。
“值得。”一个晚上千几百万,哪里不值得?秦牧回想一番,除了发生的意外之外,今天晚上还是很美好的。
刘曦又道:“你怎么还不走?”
指了指眼前的杯子,秦牧道:“走之前,我想讨一杯茶。”
刘曦弯了弯嘴角,真给他泡了一杯茶。将茶端在手中往秦牧的方向递,她抬起的手腕像是翘首以盼的白天鹅,秦牧接过茶,那白天鹅就飞走了。
喝完一杯热茶,秦牧同刘曦告别,他谢绝了刘曦司机的相送,自己独自一人走在华灯下。
五星级大酒店,就连周边的路灯都显得高档,明晃晃的灯光柔和,融合进了夜色里,满眼都是舒服。
嗯,要是排除路灯下鬼鬼祟祟的肥硕影子,那就更
加美好了。
秦牧拐进一条小路里,他的动作太快,身后跟踪他的人小步快跑,拐进小路里后四处张望,却怎么也找不到秦牧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