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二十二章 初学者

乡野小村医 宜飞 1751 字 11个月前

钱伯斯的话音刚落,克莱尔就已经抱起了一把单发来福猎枪。方青雅和许怀哲同样一人一把,许怀哲的女朋友方思晨对于枪械显然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毕竟是女孩子,没有过打猎的经验,总归有些害怕。

到最后,陈阳也没得可挑选的,只剩下了那把加兰德m1步枪。

“钱伯斯,这也是你的藏枪。”陈阳手握着那把加兰德步枪,不解的问道。

虽然陈阳谈不上是军迷,但是,灯塔国经典战争片他也没少看,什么《拯救大兵雷恩》《兄弟连》这些经典的电影里面,二战灯塔国大兵最普及的武器,除了汤姆森冲锋枪和m1卡宾枪之外,加兰德步枪几乎是二战灯塔国军队最为普及的枪械,并且凭借精准度和稳定性,深受灯塔国大兵的喜爱。

可以说,这是一把老枪,陈阳甚至可以清晰的看到,这把枪的木质枪托上面,仍有一些老旧的刮痕。

“这可是一把老枪,也应该是最后一批生产的加兰德,我的伯父曾经是一位越战老兵。”钱伯斯一边说着,一边将那把加兰德递给了陈阳,并且把一个厚重的帆布枪袋一起递给了他。

配发完了枪械,并且再三的确认,所有的枪械在到达目的地之前,都处于保险锁的状态。

忙活完了这些,大家便上了车出发。

两辆车,钱伯斯开着一辆道奇公羊皮卡走在最前面。方青雅开着他的探索者在后面,两辆车行驶在西部的公路上。头顶着不算炙热,但却烘烤着大地让人有些烦躁的烈焰,还别说,真的挺像电影里面西部片的样子。

羚羊谷距离草莓镇不算远,开车也不过二十分钟的路程。这是周围一代平原,唯一的山谷。并且被少数的植被覆盖,山势虽然不算陡峭,但是深林幽幽,看上去还当真像是藏有无数野兽的山林。

把车停在羚羊谷外围的一处地势较高的地方,众人便下了车。改为步行进山,好在大家都有准备。运动鞋换成了登山靴,虽然陈阳没开过枪,也没打过猎,但好在有方青雅这个向导,他的装备也还算齐全。

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当真的背着八斤的加兰德步枪,以及那些野营的工具,进山的时候,陈阳还真就感觉到了这一身装备的沉重。

“前面有一处无名小溪,水是地下水,非常的甘甜。以前,我和的我的哥哥就喜欢在这里宿营,晚上这里的可以看到银河。”钱伯斯一边说着,背着拿一把涂满迷彩纹路的雷明顿700狙击步枪走在最前面。

还记得灯塔国大片《生死狙击》里面,男主角在内华达山脉隐居的时候,进山所背着的那把枪吗?还别说,钱伯斯这身材,再加上金色的头发,以及灯塔国西部牛仔特有的桀骜,还真像是一个退伍的军人!

“当然,我很喜欢灯塔国的天气,在中国,你可看不到什么星星。”

正当陈阳心里思考着能不能一会拿着那把雷明顿开

几枪过瘾的时候,一旁的许怀哲搭腔说道。

“哈哈,伙计,别这么说。我在探索频道上面看到过中国,上帝,我觉得,中国真是一个神奇的国度,你们有令人骄傲的文化。”钱伯斯笑着说,却也绝非客套。

没去过中国的西方人普遍对于华夏的看法很单调,一类是觉得那里穷的揭不开锅,另外一个无外乎万里长城。就如同陈阳来到灯塔国之前,只以为灯塔国只有自由女神雕像和帝国大厦一样。

“中国就是一个总会说,我们有五千年文化的古老国家,距离现代文明,太遥远了。”

许怀哲撇了撇嘴,提起手里的单发步枪,用力拧动膛线,把子弹推入枪管之中。他的动作一气呵成,还别说真有那么一点架势。很显然,这家伙以前也是玩儿过枪的,不像陈阳,拿着那把几乎堪称古董的加兰德步枪,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但是,陈阳听许怀哲这话说的,却总觉得心里不是那么不是滋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