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等洪烨将方百花送进家门,那车把式嘿嘿一笑,“小伙子还脸皮薄,老汉我就帮你一把,助你成就美事。驾!”一挥马鞭,就驱车离去——自然了,车钱之前已经支付过了。
他只以为自己离开,洪烨走不了,便只能留下,两个血气方刚的少年男女共处一室,又喝醉了酒,定能发生某种不可描述的好事,自己这也算是做了一回月
老,功德一件。
方百花家里乃是一地豪商,家资巨亿,天意城虽然寸土寸金,但对方百花家里而言,买下一座带有院落的宅子一点也不难。宅子里更有几个忠心仆从服侍方百花。其中有一个珑嬷嬷,生的虎背熊腰,膀大腰圆,平日里总爱浓妆艳抹,将一张脸化的如鬼一般,凶巴巴的,嗓门忒大,成了方百花嘴里的“母夜叉”。
这位珑嬷嬷可不管洪烨和方百花什么关系,从他手里接过方百花之后,就凶神恶煞的把洪烨赶出门去了,还将方百花醉酒一事怪罪给洪烨,叫他挨了一顿骂。方百花想留洪烨坐下喝两杯醒酒茶都不行,她的话在珑嬷嬷面前不好使。
“传说中的‘母夜叉’,这回总算是见识到了。”
洪烨来到门外,不见了马车,只有一阵风吹过飞扬起来的三两片树叶。他骂了一声“靠”,没有再雇马车,靠着两条腿走回了自己租住的小屋。
回家第一件事,洪烨便将床下暗格里的箱子搬出来,取出里面的“光阴刀”和黑色玉佩,道:“看来还是有必要随时将这一刀一玉戴在身上…”
之前的鹿台决斗,洪烨之所以不佩“光阴刀”,是因为一开始他便不打算用它来获胜,也就没有将其带在身边。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否则他如今该在“岳穆武院”,而非天意城,也不用日日承受外力锻体所带来的伤痛。若是以“光阴刀”获胜,叫人发现了它的非凡,谁知道会诱来多少觊觎?
此次,他算是真的大难不死有后福,竟然突破了纳气和锻体之间的那道坎,实是一大喜事!但往后呢,谁能说每次都能有这般好运气?哪怕多次的在必死之局中死里得生,洪烨依旧有种不真实之感,同时也有强烈的危机感,就怕下一次再也活不过来了。
如今洪烨算是琢磨透了,“光阴刀”往后必须时刻随身携带,真到了不得不拔刀之时,管你三七二十一,保住了性命再说!
虽走了一路,散去了大半醉意,但洪烨仍有些微熏,抱着光阴刀便躺到了床上,天色尚未黑下来便沉沉的睡了过去。
这一夜,洪烨做了一个梦,梦见和一个少女痛快逍遥的在天际遨游,穿过了云层,直达九霄,飞渡迢迢银河,龙啸莺啼不觉晓…好不痛快。只是那少女的面容却总是看不真切,一会儿觉得像李玉狮,一会儿有觉得像方百花,甚至还有两张洪烨从来未曾见过的面孔。
翌日一早,洪烨睡醒过来,却觉下面凉飕飕湿漉漉的,一时有些脸红,便将底裤换下洗净晾晒。
算算日子,今日无课。洪烨啃了几块肉干,便骑上扶云雀,直飞刀风峡而去。经过和陈粱烨的一战,以
及在崖下的经历,洪烨越发认识到锻体的重要性——若非有这具铜皮铁骨金钢炼一般的肉身,自己早不知道死多少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