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里,她也是这么猜测的。
七年前项爸猝死,阖家从城中富绅跌落成郊区平民,那份天翻地覆的落差,不止改变了她的生活,还刷新了她的三观,原来那么多言笑晏晏的叔叔伯伯婶婶阿姨,会在一夕之间变脸装不认识人,会奚落嘲讽落井下石甚至乘人之危。
明月最难以释怀的,是父亲生前最信任的“朋友”,她喊了十几年“叔叔”的男人,会在午夜时分把她诳进希尔顿酒店……
往事不堪,她却还要一遍遍地重翻,挖掘她可供人利用的新价值,确定她的母亲在此事中充当了什么龌龊角色。
明月想来想去,总是想不到要害,直到她接到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对方酒气熏熏,张嘴就骂她“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
“钱……你妈妈已经收了!还收了……两茬!你再敢……再敢胡搅蛮缠,小……小心被人……”
电话嘎然而断,明月用脚趾头猜,也猜得到对方接下来的威胁之言。
宋晏知道了这件事,冷嗤一声,立马让人报警立案,扬言要顺着电话线把人揪出来,对簿法院。
一时之间,气氛风声鹤唳,警方当即传唤那个陌生号码的登记主人,却被告知手机“失窃”,号码被别人“盗用”,真伪还有待查实。
浦修然和楚碧云,同时接到警方传唤,态度却迥然各异,浦老板西装革履,气定神闲,对警方的问询知无不言,说起那座吊诡墓碑,也能自圆其说:
“我是商人,讲究风水堪舆,给项小姐立碑这件事,属于我的个人隐私,我取用项明月小姐的照片,也是经过她家人的允许,付出了让她们满意的价钱……”
浦修然拿出两份合同,一份是七年前签订的,一千万的肖像权转让使用费,授权时限是五十年;另外一份是半个月前签订的,一百万肖像权转让使用费外加“封口费”。
两份合同的落款人,都是楚碧云。
明月如遭雷击,即便早有预测,真相这么大白于眼前,她依然难以承受。
“妈,你为什么……”
“为了钱!为了你!为了我们的家!”楚碧云恼羞成怒,手指锥子一样戳着女儿的额头:“你个死丫头报的什么案,现在事情闹大了,丢人现眼钱财两空,有你什么好处?!”
宋晏面露瘟色,两位女警及时上前制止项妈撒泼,把母女俩远远隔开。
楚碧云签订的两份合同,第一份勉强算有法律效果,因为那时候项爸刚刚去世,明月不满十八周岁,她作为女儿的唯一法定监护人,可以代替女儿做出决定。
但一个月后,明月年满十八岁,这份合同就不再具有法律效果,浦老板想要继续在墓碑上使用她的照片,需要再次跟她本人签订合同,如果她不同意,就不能肆意使用。
至于第二份则纯粹是私人约定,但就只为这一纸约定,浦修然就付出了一百万。
项妈喝令女儿拿支票买车,站在她的立场看,并非是无理取闹,而是这一百万表面付给了女儿,实际给的人却是她,她还在新墓地落成之后,额外又给了对方两张女儿的照片,以示“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