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五日。晴转小雨。
转眼已经和小商商在一起100天了。
嗯,我喜欢叫他小商商。因为他总叫我老宝贝,觉得他把我叫老了,我就这样还击。
当然,每次我这样叫他,他都会一脸坏笑扑向我,挠着我的痒痒问:“哥小不小,你心里没数么?”
我承认,生日那晚,我只是在大排档随便挑了一桌男人,在那群男人里勉强选了个长相还算凑合的,想以此报复四哥。
我想让四哥知道,是他的谎言,把我变成了他最厌恶的那种随便的女人。
我想要四哥后悔。
但后来小商商那句“负责”,还是拯救了不断在堕落边缘试探的我。
那晚他简单盘问一番我的身份,就默许我住在他家了。
他对我很好。
音容笑貌,举手投足,皆是四哥不曾有过的温柔风趣。
虽然他没有四哥成熟,没有四哥细心,没有四哥有钱,也没有四哥帅;虽然我自己也不清楚我到底算不算喜欢他,他到底算不算喜欢我……
可是,和他在一起,真的很开心。
有种,一不小心就会白头偕老的温馨。
他不像四哥那么忙,每天下班都会准时回家陪我吃饭;他也不像四哥那么凶,在接电话的时候叫我闭嘴、通视频的时候叫我躲起来;而且,他还记得我们在一起100天的日子。
今天看见那架秋千,听见他故作霸道地说:“你是哥的女人。”
我眼泪差一点笑出来。
尽管他没说今天是什么日子,可我知道他一定记得。
刚刚我趁他睡觉,偷翻他的钱包,看了他的身份证。
再过四个月就是他生日。我准备明天出去找工作,攒钱给他买那块他逛街的时候看了很久的手表。
我要让他知道,他也是我的男人,我不是只会撒娇耍赖吃闲饭。
至于四哥……既然不可能,我就不会再想他,不会再念他的好。
我会忘记他,努力爱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