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块钱一个,小伙子。”大爷有些热情地说着,他想早点卖完回家去,家里的孙子还在等着他呢!
沈墨笑了笑从兜里掏出钱递给对方,“我都要了,帮我抱起来吧!”
大爷有些欣喜没想到刚出来就遇到好心人,这下他可以回去陪孙子了。
“哎,哎,好。”大爷一边答应着一边动作麻利地包红薯,好像生怕晚了一步对方就反悔了一样。
沈墨接过大爷递来的红薯笑了笑说道:“天气冷,您早点回家吧!”
大爷有些动容地看着他,“谢谢你啊小伙子,这么冷的天气你穿的太少了,你们年轻人别总不拿自己的身体当回事。”
沈墨这才想起刚才出来的匆忙连外套都不记得穿,倒真是有点冷了,客气地跟大爷道谢之后便离开了,一进会所浑身都被暖意包裹着,一道门将外面的冰天雪地隔绝开来。
霍樟从浴室出来身上裹了一块浴巾,水珠顺着曲线往下流,落到浴巾上消失不见,身上没有一丝赘肉的身材一贯保持的很好,即便长期喝酒熬夜也丝毫没有走样,就是脸色透着营养不良的苍白。湿润的刘海斜斜的搭在额头上,鼻梁高挺,从任何一个角度看过去都不会否认他有一张好看的皮相,天生一双桃花眼看谁都像眉目含情,以前沈墨总说他明明是一副薄情寡义的长相却比谁都要痴情。如果没有遇见她的话,自己这一生也甘愿流连花丛,可偏偏就是遇到了,遇到了那朵玫瑰花,从此再也看不到别人的好了。
那时候他每次洗完澡出来,她就趴在床上一边玩手机一边笑眯眯的看着他,他带着一身的水汽和暖意将她搂在怀里,那时候以为他们还有长长久久的时间还有漫长的一生,只是转眼已是沧海桑田,故人不在身旁了。
霍樟从回忆中抽离出来,才发现屋子里没有沈墨的身影,他有些纳闷,难道沈墨走了吗?不会啊!以他的性格应该会跟自己说一声,霍樟四处看了看,沈墨的外套还在沙发上放着,应该没有离开。霍樟从桌子上拿过手机打电话给沈墨,他一边往楼下看一边打电话,可是电话刚接通身后就就响起了手机铃声,霍樟回过头正好看到沈墨推门进来,沾了满身的风霜手里还提了一个纸袋。
“你出去了?”霍樟一边说着一边朝着沈墨走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