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字,绝对没毛病。
除了内容区分,还有发布网站的区分。
点娘更偏爱两千字,书城更偏爱一千字。
受众不同,也决定了字数的不同。
夜云岚是秉承了原主的小白文轻松逗比风,一千字是绝佳的字数。
读者翻得快,不会厌烦,还会觉得意犹未尽。
这一点,夜云岚清楚。
但她却是发文在点娘。
所以,她是鹤立鸡群的奇葩。
有些人,想要学她一本成神。
却是学错了方向。
她们没有学她好好整理大纲,没有学她扫榜,了解时下流行。
更没有学她避开各种不被读者们接受的毒点。
反而学起了一千字一章。
因为如此,好似就会觉得自己的文,章节数颇多,写作很勤奋。
最重要的一点,是好加更。
别人加更一章,够她们加更两章的。
这样看起来好似人情也很大。
其实不过自欺欺人罢了。
夜云岚从头至尾都不曾进群闲聊。
所以也没人能够找到她询问什么。
嗯,很低调。
很神秘。
这大概就是别人对她的评价。
实际上,她只是不想再招惹上哪一个心眼儿小的。
杀熟这种事情,太常见。
这个年代的塑料姐妹花情谊,也已经烂大街了。
她听得耳朵起茧子,根本不想参与其中。
不过,坏人多,好人也不是没有的。
上一世,在原主最困难的那段时间,有两个作者听到了群里对她的谈论。
她们也曾被坑过,所以觉得她也是个受害者。
且还比她们被欺负的更过分。
两人什么都没说,没有联系过原主,却是默默的给了她打赏。
数额不多,1000书币。
却是原主在黑暗中见到的两束光芒。
原主很感激两人,在债务还得差不多的时候,也是感觉自己的身体也撑不了多久的时候。
她一人书底下给打赏了5000书币。
那是她的极限了。
再多的,她也负担不起,只能意思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