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可不想加速原主身体的恶化程度。
原主想要赚钱。
其实,她是可以有很多办法的。
比如,娘亲教她玩的小游戏,可以随意黑进别人的电脑。
娘亲跟她说,那叫骇客,是一群脑子很聪明很聪明的人。
夜云岚觉得自己才是最聪明的。
于是被娘亲带了节奏,学会了一手游走于网络间的攻防技术。
凭借着这一手,她想要钱,真的就是动动手的事情。
但原主曾经宁愿放弃制作外挂,都不肯赚那笔对于她来说的巨款。
夜云岚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踏踏实实的随了原主的意愿。
写小说吧。
嗯,作家,挺文艺的。
雅。
得了这么个评价,夜云岚就又开始皱眉了。
她才写了一小半的设定,纤纤十指就疼得钻心了。
这才两千来字而已。
夜云岚无奈的看着原主的手,十指指尖很是纤细,皮肤也十分白皙。
当然,因为常年不见阳光,原主全身都白到反光。
只是这种白,带着苍白之感,是一种病态的白。
看着这双手的指尖,夜云岚可以想到,它若是没有被病魔侵蚀,应该是一双很漂亮的手。
那指尖和指甲的形状很漂亮,骗不了人。
只可惜,现在它们看起来就像是泡椒鸡爪,全都变了形,丑的不忍直视。
想到手,夜云岚很好奇原主的长相。
她只看过她的残魂,那模糊程度,就跟滤镜开到六百倍差不多。
糊成一片,哪里还看得清五官?
想着,夜云岚就四下里查看了下。
可惜,没有镜子。
原主的房间内,一面镜子都没有。
哪怕是面小镜子,她都没能找到。
夜云岚默了。
想来自己成了这个样子,原主连多看自己一眼的都没了吧?
没能找到小镜子,夜云岚也就暂时放弃了。
手指上的疼痛,让夜云岚暂时停了手。
她坐在原处,双目闭合,开始感受起这个世界是否有灵气。
她下意识觉得应该是有的。
这里虽然是现代,但却不是那种自成一界的星球。
而是神树叶片上的一方小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