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男人坐着,但从他全身的高度来推测,身高不到一米七。
头发油腻,似乎有十天半个月没洗,隔着老远,许默都能闻到他头皮上的血腥味,还有腐烂的霉臭味。
臭,是真臭。
再看衣服邋遢,上身是黑色的中山装,粗布面料,大黑扣,袖口那全是油腻腻的污渍,全身上下,溅了很多洗不干净的泥点子,还有颜色极深的黑斑霉点。
再到男人穿的平头解放鞋,上面的黑斑霉点就更多了。
许默都不用靠近,就能闻到男人身上,有挥散不去的血腥腐臭味。
衣服上,裤子上,鞋面和鞋底上,全都有。
他,一定就是凶手。
宁丛璟阴冷的眯起眼,撞门而入的武兵,此时也端着枪。
“不要动,把手举起来。”
凶手置若罔闻,神态不但安详,还很平和镇定,依旧不急不慢的在吃饭。
小方桌上,也没摆别的,一把大葱,一瓶大酱,一盘白水煮肉。
看到那盘白水煮肉时,许默眼睛都瞪圆了。
那是什么肉?
细白圆嫩,堆如小山,上方还有标志性的螺丝帽,因为已经动了筷,两边还能看到淡黄的脂肪组织。
卧槽!
这変态,真的在吃……
看样子,应该还是受害者的某个部位。
别说许默注意到了,宁丛璟三个也注意到了。
心理素质还有些低的陈志晖,眼睁睁的看着凶手,夹起那肉片,再有滋有味的塞进嘴里,并仔细咀嚼时,就感觉胃里一阵的翻江倒海。
“玛哒,死変态!”陈志晖大骂,一个箭步的冲上去,就掀了对方的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