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回来了,发了好大的脾气,他说起来罪名,振聋发聩,“你进那家的时候,衣不蔽体,身无分文,现如今,你要走,什么也不要带走。”
“再有文书一封,签字画押,从此以后与我那家再无干系,与四姐儿小少爷,再无干系,生死不相往来。”
“去金家也好,去哪里也罢,都不许再提到那家半句,若是我知道了,饶不了你一顿好果子吃。”
“一日是我那家的人,就要守我那家的规矩,上家法。”
那家规矩极大,二姨娘一直知道,今日才发现,不是一般的大,行事规矩各有章法,有条不紊,临危不惧。
她原以为自己突然要走,是给那家脸色看,打一个措手不及,你们瞧不起我,我还就给你们看看我的能耐。
哪里想到,能让老爷子摁着一顿打,还签了文书。身上衣裳除了,只留着里衣,包袱里面的首饰一件也没带走。
老爷子做事情,向来是干脆利索的,走的是规规矩矩的路子,内有家法,外有文书公证,就是说破天去,这事儿,没有人说那家不对的。
二姨娘去了金家,大红袍跟小绿腰倒是有了共同的敌人,只恨不得生吃了她。
二姨娘就此在水深火热里面,但是自己不觉得,她的人生有了奔头了。
以前是儿子,想着儿子继承家业了自己是老太君,现在儿子扔了,照样活得好,为了自己活。
她是这么想的,为了自己活才好呢,吃香的喝辣的,穿金戴银的,有什么不满足的,只要是金老爷喜欢,她没什么不可以的。
金老爷又是什么好东西呢,她自以为是良人。
“今儿晚上宴客,你跟着我一起去吧。”
“到哪里去?”
金老爷不说,“我能卖了你不成,去买衣服去,买首饰去,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才不给我丢面子。”
二姨娘欢欢喜喜的接过来了钱,这钱来的,从还没有这么容易的,四太太手里面要一个钱出来,就跟要命一样的。
她去买了新的胭脂水粉,又去买了新的花衣裳,欢欢喜喜的跟着金老爷去了,瞧着小绿腰倚着门口看着她,还很是自得。
瞧瞧,老爷带着我去了,不带着你。
“小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