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焱阳早有准备,一道金虹重剑豁然拔出,咔嚓一声正好抵在那道凌厉的风刃之上。接招的同时,他的脸上尽是骇意,不因为别的,只因为这那道风刃的始作俑者正是红衣男子。
他的名字叫李红裳。
作为五阳之首李红裳以“红”为自己的生命标识,他的衣服,靴子,床单,帷帐,哪怕是一块随身的手帕,佩剑上的剑惠也都都是同一种颜色。李红裳一身以红为伴,除了修行之外,大多数的时间全都浪费在了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之上。不过在他看来,这都是极为值得的。因为只有让自己的脸前浸满赤红之色,他才能感觉到人间的温暖。
李红裳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男人,因为这个好几姑娘都离他而去,埋怨他不算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不过,这也不是与生俱来的。
幼时的他曾经遭遇过横祸,父母二人带着他往外城逃荒,半路上遇到一波凶狠的劫匪,非但抢了他们仅有的资产,而将两个大人当场宰杀,只留下了不足十岁的李红裳。当时的节气与现在相差不多,也是入冬不久,天气转凉。眼看着父母死在自己的眼前,他竟不知该如何是好。很快,夜色渐浓,天地肃杀,李红裳不处可去,只得守着父母的尸首点起了篝火,他在这边,父母尸体就在那边。隔着火光看去,二人身上的印迹显得异常刺目,从那之后红色便成了他的痛,也成了他摆脱不掉的梦魇。这种若即若离的微妙感觉让他与红色结下了不解之缘。为了克服这种心理的恐惧,李红裳干脆给自己更名改姓,就连生活起居之中也都是这种颜色。他这么做的目的,一是为了让自己适应这种情景,二是不让自己忘掉深仇大恨,它日好手刃真凶。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十岁的那年,李红裳遇到了他做梦都想见的人,那是三个残障人士。年纪最大,皱纹也是最深的其中一人,双腿齐膝被斩,只能靠着一个简易的破旧木轮车保证自由行动。
微胖的那人,混身生满烂疮,长得就好像赖蛤蟆一样,肚子身的肥肉一圈包着一圈,看起来着实恶心。
最瘦的也是最年轻的人,可以看出当年的他还有几分风采,只是岁月无情,时光荏苒,已经令他华容逝去,毛发稀疏,畸形的身体向前躬着,背上却长着一只肉疙瘩,好像一头骆驼一样。
在别人眼里,他们或许只是三个出身卑微、命运悲惨的可怜人。可李红裳一眼就已看出,他这几人就是当年劫杀自己父母的土匪。瞬间,积压在心中数十年的仇恨轰然涌入心头,他甚至不用动手,单用目光灼烧,就能将三人化为灰烬。然而,看到他们三人乞讨时候的可怜相,他竟然心软了。多年的时间冲刷已经让他心中的仇恨变得淡薄了许多。他不想动手,他怕这些人的血会弄脏自己的手和剑。
然而接下来的李红裳做出了一件让别人想破脑袋都不会料到的事情。他快步走到三人的面前,欣然邀请他们共尽午餐。
平日里连肚子都喂不饱的他们,哪里有机会下馆子,如今有人主动请客,三人自是高兴得不得了,一边对李红裳千恩万射,一边相互扶持着进到了不远处的一家饭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