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萧战雄则像是变了个人。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以至于岚姐等女看了之后,竟然都愣了——“战雄,你小子要是早就这么利索,恐怕不知道被多少女孩子给倒追了!”
“咱纯洁,就是在等着嫣然、怕被别人抢走嘛。”某货不知廉耻地笑着。不过,这小子的卖相真不赖,没有了以前的少年沧桑,取得代之的是一股蓬勃的朝气。再加上一身的名牌服饰,以及那英俊且略显吊儿郎当的脸,简直是少女杀手。易军通杀熟女,这货通杀少女,这哥俩要联手成为所有男人的公敌。
“这人啊,还就得好好打扮打扮。”白静初点着头感慨,“你瞧胭脂妹妹,这么穿上一身利索衣服,多俊。”
青青则插科打诨的笑着:“是呀,胭脂姐和雄哥天生一对,郎才郎貌外加女才女貌!”
现在的胭脂,穿着一身灰白色的长风衣——这很适合她一米七出头儿的修长体型。里头是纯羊绒黑色小毛衣外加淡黑色的打底裤。打底裤紧紧贴在修长而富有弹性的腿上,膝盖下是长筒羊皮靴。这身打扮一出来,简直和以前有种天上人间的巨大反差。以前那个身穿丝棉袄的农家小女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位英姿飒爽的俊逸女子。
而易军和萧战雄都说,这才是真正的胭脂,以前的胭脂。唯一不同的,是脸上多了一道疤痕。
对于容貌的问题,萧战雄根本不在乎。在他眼中,胭脂永远是最美的,与容貌无关。
而青青则意识到了一个重要问题,笑道:“雄哥,你不会让雄嫂跟着你住宿舍吧?哈哈!”
这丫头口无遮拦,已经喊上了“雄嫂”了。失忆了的纪嫣然觉得有点别扭,但是对于这群热心的人而言,又觉得心里头热乎乎的。
萧战雄听了则一愣,当即挠头。这家伙不在乎生活条件,其实也跟当时半死的心态有关。所以无论易军怎么要求,他都只住在娇莲后面的那宿舍里。那是小姐们的宿舍,这家伙却非要在里面弄一间。
期间没和任何小姐擦出爱的火花,连性的火花都没擦出来,倒是满口花花没少占了手脚便宜。当时,这货是自得其乐忘情其中了。那些小姐也不介意雄哥时不时的动手动脚,反正是开玩笑嘛,而且雄哥其实挺招人喜欢的。
但是现在问题来了,他能带着纪嫣然继续住在小姐聚居的宿舍里?他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