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子话匣子打开了,三个女人一台戏,一路吵吵嚷嚷的到了百货大楼。
李慕云意思是送个手表,她挑了款大方精巧的手表,手表不贵,李慕云是个按照自己喜好选东西的主,虽说知道小强有钱,可是价格和品味并不沾边。这手表七千多,小强看着也很漂亮,立刻买下了。
眼看饭点到了,大家都饿了,于是在旁边咖啡厅吃了点心。
小强表示还要买些东西作为新年礼物送朋友,于是大家又回去七七八八买了些东西。看得出三位姑娘确实是很有“街霸”范,见多识广很有眼力,挑的东西不贵但是很有格调,小强没啥主意,只听她们说合适就买。
眼看着买的差不多了,小强大包小包拿了一堆,最后临了要离开时,小强表示一定要买件毛衣送女朋友,这个决定引得三人笑的花枝乱颤,于是陪他来到女装楼层。
小强出了电梯没走几步,就被一个大店面里一件白色毛衣吸引住了,那柔软而妩媚的感觉,看上去特别适合孟思思,那毛衣孤零零的单独放置在专卖店中间一个台子上,边上竖着个牌子,贵重物品,请勿触摸。
小强端详了一下,对站在里面的店员说:“麻烦你一下,把这件毛衣给我包起来。”店员傻了一下,赶紧殷勤的上来招呼。李慕云她们三个见小强进了这铺面,也从后面跟进店里,看小强眨眼功夫已经挑好了,便上来帮他参谋,李慕云一看这毛衣就不吱声了,边小桦和慕容若兰也没说话,只是一起伸手抚摸着这毛衣的质地。
李慕云心里不知怎么有点酸溜溜的,心想:“这狗大户,最终还是钱多了烧的,恶趣味啊!四十五万多,买件夏奈尔的设计师限量版手工羊绒衫!这家伙开始就说要送毛衣,可是本姑娘没想到啊,狗大户的毛衣品味是用钱砸的!没天理啊!”
边小桦很是羡慕小强的女朋友,“不知那女孩长什么样啊?真是好福气,找了个这么疼她的人,看小强年纪轻轻就这么有钱,人还很老实和善,那女孩不知该有多幸福呢。”
慕容若兰心里却酸酸的,她的家世在这三个女孩里是最不起眼的,父母只是普通小职员,平时在出身名门的边小桦和李慕云身边只是个陪衬,但是论长相,三人不分伯仲,各有千秋。要论身边追求她的人可真不少,绝对要比追求边小桦和李慕云的多了去了,可她偏偏都看不上眼。
慕容若兰最大的心愿就是找个好老公,不求长得帅,但求出生名门或者富贵多金,在她看来,女孩子时代比不过别人的家世,就要在女人时代拼老公胜出。眼前这个曹小强多好啊,人看上去特别温顺好驾驭,而他买了半天东西从不看价格就能断定,他有钱,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