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君复是精力充沛那派的,他看的不是书,是初墨书的睡颜。少女许是真的累了,睡得极沉,呼吸均匀,姿势都不换一个的。
向来生性淡薄的温君复从不刻意去结交朋友,除非有共同爱好,比如说数学,却在不认识初墨书的年岁里,无数次的幻想过,有一天这个叫初墨书的少年站在自己面前。
应该怎么自我介绍,用什么姿态表达,“我很喜欢你写的作文,就算它仅仅是为了应试而生,也曾经给我无尽的激励,谢谢你。”
都说人生若只如初见,初见必须要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才能有后续做兄弟的契机。可就温君复跟初墨书的初见来说,怕是初墨书一生的黑点了。
现在对着这么一个软萌姿态可掬的酣睡少女,温君复怎么都说不出来这句谢谢了。
这他妈的也太反差萌了吧。
一直睡到下午第一节课上课预铃响起,钱橙回头把初墨书摇晃醒来,初墨书从桌洞里摸出了一袋原味乐事薯片,利落的撕开袋子,举给钱橙,又扭头问了温君复一句,“吃吗?”
温君复摇了摇头,说了一句,“谢谢。”
终于说出口的谢谢。
“你别客气嘛,吃点呗。”初墨书用手指捻了几片一起塞进嘴里,含糊地劝温君复。
温君复不好再拒绝,也从袋子里掏了一片,嗯,咸的。
“你喜欢这个味道的薯片吗?”初墨书天生带了一点儿自来熟,看谁都带着笑意,午休时候又发现自己还真是误会人家温君复了,只有自己才是正了八经逃课的主,还拉着人家一起翻墙回学校,颇为内疚。
望着少女那双笑意盈盈的眼睛,温君复有生之年第一次违心的点了点头。
初墨书马上接了话茬,“原味薯片是世界之光,剩下的都是邪教!”
钱橙坚定的点了点头,“没错!”
经过半个月的暗中观察,温君复对初墨书在校的作息习惯摸得门清。
早上一定是卡着早自习迟到点来学校,但从不迟到。每次到了课间操跑操时间都一脸沉闷,仿佛奔赴刑场。
跑完步一定会买一瓶冰镇碳酸饮料,或是可乐或是雪碧,但必须是可口可乐,百事的不行。
语文课从来不认真听讲,自习课总是拿前几节做三年模拟五年中考,放学前的一节课用来摸鱼看小说或者偷偷在笔袋里用手机看电子书。
字写得很好看,趴桌子睡觉会蠢得把手睡麻。
正脸很乖巧。
侧脸让人想捏。
是个可爱的女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比心小天使qvq,卖萌打滚求收藏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