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南边一个偏远的农村中出生。
叶宸人生的第一个十年,无忧无虑。
她是和外公外婆一起住的,爸妈在生下她以后就去城里打工了。
爷爷奶奶嫌弃她是个闺女,不乐意帮忙带孩子,妈妈只好把她托付给了外婆。
外公外婆很疼爱她,但农活太忙,没有时间精心照料一个小孩子。
她在山间田地到处撒欢,比男孩子还野,一点都看不出是个女娃娃。
整日在乡下追着外婆养的鸡鸭跑,和拖着鼻涕的小伙伴一起上下学。
家里没有零食,野孩子们就结伴在山中到处奔跑,摘花撷果。
偶尔得到大人给的几角零花钱,就可以在小卖部里买上好几根又香又辣的辣条解馋。
今天讨论村里的补蛇人捉了几条蛇,明天拿着杆子到小河里扒螃蟹,乐不思蜀。
零几年那会儿,没有智能手机也没有电脑。
就连最普通的大屁股电视,村里也只有两三户人家有。
村口烫头的师傅有个劣质音响,每天都播放些奇奇怪怪的音乐,大人们都嫌他吵得要死,可叶宸却特别喜欢听那些“动次打次”的声音。
小萝卜头们平时玩累了,就喜聚集在那几户有电视的人家里,目不转睛地蹭电视看。
叶宸最喜欢那个叫《超级声音》的节目,为了抢电视看自己喜欢的节目,她还跟最好的朋友吵起了架。
但男孩子打不过她,遥控器的主导权理所当然被她掌控。
她看的津津有味,也学会了跟着唱几句。
“你是我的情人……像玫瑰花一样的女人……”
没唱几句,平日好脾气的外婆就给了她几个爆栗子,不准她再唱这些“下流歌”。
叶宸委屈地瘪了瘪嘴。
她不知道什么叫情人,也不知道什么叫下流。
更不知道什么女人像玫瑰花一样。
她觉得,应该是像妈妈一样漂亮的人吧。
妈妈是邻村最漂亮的姑娘,在山清水秀的地方长大,比日历上那些女明星还好看。
而父亲是老实憨厚的庄稼汉子,虽然文化不高,却顾家爱家,任劳任怨。
妈妈说,就是看准了父亲这些优点,才会选择嫁给他。
父亲是最普通的工人,脑袋里的知识不多,却用力气撑起了整个家。
十岁以后,凭借着父亲的勤快劳动,父母终于在小县城里有了一套房子。
那会儿买的时候很便宜,只花了几万块,为了孩子能在县城上学方便才买的。
叶宸住到了小县城,转入了县城的小学,每周末依然会回乡下看望外婆,和朋友们玩耍。
人生的第二个十年,像是伪装成糖果的黄连,外表裹着诱人的蜜糖,吃下去后却苦进了心里。
叶宸刚上初三的时候,父亲被查出了癌症晚期,这对全家人来说都是个巨大的打击。
尽管医生说已经没有治愈的可能了,妈妈还是愿意为了给父亲治病花掉全部的积蓄。
那会儿全国的房价经历了一段猛涨的时期。
小县城虽然偏远,也跟风哄抬房价。
妈妈想把房子卖了给父亲治病,一向老实温和的父亲生平第一次和妈妈吵了架。
他走到了阳台上,说要是敢把房子卖了,他就立刻从楼上跳下去。
妈妈哭的撕心裂肺,叶宸也跟着她哭。
她们都知道,父亲是在害怕,他怕卖了房子,母女俩日后连个安身的地方都没有。
妈妈妥协了,她没有卖房子,但偷偷瞒着父亲借了不少钱治病。
但依旧没能挽留住父亲。
被查出癌症半年以后,他就去世了。
没了顶梁柱还欠了不少钱,家里一下子塌了天。
妈妈不得不奋力赚钱,但她文化程度也不高,同时打好几份零工,也只勉强顶的上普通人的一份工资。
高一那年,平日关系不怎么样的奶奶来了家里一趟,对妈妈和颜悦色。
原来是给妈妈说媒的,奶奶对房子动了心思,还想拿作媒人的好处费。
奶奶好面子,不敢撒泼和她闹起来,所以才用这种手段把母女俩哄骗走。
但妈妈死活不肯再嫁,她听说过,有别村女人带着女儿再嫁,那继父却是个狼心狗肺的东西。
她怕叶宸也遇到那样的事,宁肯一个人累着,也不肯再嫁。
就算要嫁,也要等女儿独立成家以后,她才会考虑。
奶奶气歪了鼻子,与叶宸母女闹翻,从此再不相往来。
生活的无情让叶宸成长了很多。
她知道自己可能不会有机会上大学。
家庭的剧变使得她这几年状态并不好,学习成绩也没有抓住。
更何况,上大学要花好多钱,家里实在拿不出。
就这样,每天在学校上课时也不能心安。
唯一能令叶宸平静下来的,是她的那个男同桌。
少年长得秀气漂亮,是学校的校草,说话斯斯文文,对谁都很客气。
叶宸有幸被老师安排和他坐同桌。
当第一次见面时,少年对她微笑,她的心就忽然跳动起来,前所未有的快。
少年和叶宸从小到大相处的男孩子都一样。
虽然她很男孩子气,剪了一头只到耳朵的短发,但少年从来不开她这方面的玩笑,对她和其他女孩子一视同仁。
不像有些讨厌鬼,与她称兄道弟也就罢了,还要在她面前肆无忌惮地说荤段子。
叶宸很喜欢他,像年级里许多女生一样,默默暗恋着他。
只是这场初恋以可笑的结局收尾。
从小到大,叶宸从来没有被人告白过,哪怕大人们总夸她生的好。
妈妈是五官精致秀气的美人,父亲虽然长相普通,叶宸却完美地继承了他最大的两个优点。
浓密的眉毛,还有比一般人都挺拔的鼻子。
除了这两点,她其他地方都长得和妈妈像,却英气许多。
但没有男孩子会喜欢长得和同性一样的女孩子。
所以和叶宸告白的是个女孩子,学校公认的校花,这件事还被她暗恋的少年撞见。
叶宸吓坏了,自此后一直躲着那个女孩子,但喜欢的少年对她也变得冷淡了起来。
那个年代,同性恋是被许多人厌恶不耻的。
叶宸虽然不讨厌校花,可是她觉得很尴尬。
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对于少年表现出来的态度,也只能默默难过。
高二下学期,会考结束后,叶宸顺利地拿到了高中毕业证。
自那以后,她就不再去上学了,转而在县城里打工,补贴家用。
叶宸很羡慕依旧在读书的同学们,但她不得不辍学。
因为母亲病了,几年来的打击和劳累,也让她的身体出现了问题。
她已经失去了父亲,不能再失去母亲了。
在小县城待了一年,叶宸深深意识到,拘在小地方是没有出路的。
想要赚钱还清那些债,就得去发达的大城市打工。
决定走之前,叶宸参加了高考后的同学聚会。
聚会上,暗恋的少年和校花表白被拒,对方拉她到ktv外,发了好大一场火。
叶宸心里有惊讶,也有难过和失落。
但她什么也没说,因为她很快就要走了。
不论是那个向她表白的女孩子,还是眼前暗恋了三年的少年,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再见了。
人生处处都是分离。
拿着那年打工攒下的钱,叶宸开始向北方的城市飘零流浪。
她做过服务生,也做过收银员,但不仅累,薪水还很低。
偶然一次上菜的时候,她听到来用餐的客人聊起,说昨晚在酒吧玩,光小费就打赏了五千块。
五千块是她两个月的工资了。
叶宸心下一动,把目光转向了酒吧这类高消费场所。
这种地方,在叶宸的观念里,是黑暗邪恶的,做决定的时候万分忐忑。
但叶宸还是想去,如果都是做服务生,她也能拿几千块的小费,当然比在饭店强。
其实她什么都不会,学历不高,也没有特长。
但运气好的是,她长了一张比百分之九十五的人都要出众的脸。
酒吧招聘的经理看上了她,同意她留在小酒吧里做服务生。
经理人不错,和她是老乡,见她年纪小,也十分照顾她。
叶宸提出想穿男服务生的衣服,经理明白她得顾及,也应允了她的要求。
上班的第一天,叶宸心里很慌张,她也看过不少小说,特别害怕会有色狼和坏蛋。
她思考要不要买圈白布来做裹胸,很快就发现自己想多了。
她一马平川,根本就没有胸。
这会儿的她看起来还土土的。
在经理的建议下,叶宸特意去染了一头黄发,好让自己看起来很“社会”。
穿的衣服,也经常是某宝超便宜的爆款。
智能手机早已普及,平时和妈妈视频通话的时候。
叶宸便谎称她现在给一家买衣服的淘宝店打工,所以才做了这样的形象改变。
妈妈并没有怀疑,只叫她注意身体和安全。
在小酒吧待了一年,叶宸发现这种地方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来玩的也都是普通人。
甚至好多常来的面熟客人,半年了还以为她真的是个男孩子,因为她的声音也很中心。
虽然什么都不会,但叶宸学的很认真。
她什么都学,调酒、打碟、推销酒水……
酒吧里只有一个驻唱的小伙子,吉他弹得很棒。叶宸从小就对音乐十分敏感,心痒痒地要求陈哥教她弹吉他。
陈哥也很照顾她,那自己心爱的吉他教叶宸弹奏歌曲。
她学的快极了,快到陈哥都吃惊得不得了。
学了一段时间以后,叶宸已经可以勉强担任小酒吧驻唱的了。
大抵是听腻了陈哥唱歌,来酒吧的客人开始经常唤她上场,还都夸她唱得好。
陈哥笑着打趣她,说真是教会了徒弟饿死师父。
叶宸也笑了笑,开始动心思想买个属于自己的吉他。
由于要用来演奏,陈哥说买的吉他不能太差,于是帮她挑了个三千多价位的吉他。
叶宸翻来覆去地想了一个晚上,犹豫到底要不要花这么多钱买吉他。
尽管她现在每个月加上提成最高能拿五千块了,还是不舍的一下子花掉一半多的钱。
感觉心都在滴血。
但是很快,所有的焦虑与不舍,都在她拿到吉他的那一刻,被铺天盖地的兴奋和喜悦掩盖了。
酒吧只是个小酒吧,并没有什么“很有钱还很坏”的坏蛋。
叶宸拿到的小费最多也就几十上百,但她已经很满足了。
只是好景不长,又过了半年,小酒吧便因受到上面的清扫而勒令关闭了。
昔日的同事各自作别,叶宸也不得不离开。
她带着吉他,一路向北不断飘荡,途中经过了好几个城市,也在大大小小不同的酒吧中停留过。
有了一年半的工作经验,她已经不是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
与此同时,职业的竞争开始变得激烈了起来。
叶宸发现,越是高级的酒吧,那些来应聘酒吧歌手的,很多人都是科班出身的专业人士。
她的履历拿不出手,和别人站在一起像个灰扑扑的丑小鸭。
别人会唱英文歌、日文歌、韩文歌……
外文歌叶宸也听,但她只会唱中文,也不懂什么乐理。
竞争职位的时候,对方让他们唱首歌来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