络腮胡佣兵拿起酒杯喝了一口,然后不急不缓地说“现在诺德王国在战争中占了上风,前天阿尔杰侯爵率领的军队被他们击败,并且侯爵本人还被俘虏。我还记得几个星期前他大言不惭地在要塞的广场上说他一定能够收付失地,嘿嘿,这次他的脸丢大了。不仅失地没有收回,并且再过几天诺德人就会打到这里了。”
“罗曼帝国能够守住这座要塞吗?”罗德问道。
“怎么会守不住?”络腮胡瞪大了眼睛“自从这座要塞建成就从来没有沦陷过,去年那些诺德人连续攻破了十几座城堡最后还不是在这个要塞面前无功而返。我还没有问,你是哪个国家的人?”
“我出生在菲什王国湾流城。”罗德说出了之前就想好的说辞。
“那是个和平的城市,从来没有战火蔓延到那里,不像我出生的位置。”络腮胡佣兵叹了口气。
“那你是哪个国家的人?”罗德好奇地问道,他知道这个佣兵这样说肯定是想分享自己的故事。
“我也不知道我算哪个国家的人,我出生在临冬要塞以南,光荣要塞以北的地方。两个国家总在那里打来打去,今天那里属于诺德,明年那里属于帝国,两个国家都没有把那块地的人当做人看,都在那里奸淫掳掠。不过这样也好,老子不管是杀诺德人还是帝国人的时候都没有心理负担。”络腮胡佣兵说完后朝着地上吐了口痰。
这个世界的军队是这样,缺乏纪律性,并且也没有人会去约束他们,大多数贵族都允许自己的士兵到敌人统治的村庄城市中烧杀抢掠,不仅自己和士兵都能捞一笔,并且还能让士兵发泄自己的情绪,保持一定的战斗力。
只有极少数及其重视荣誉的贵族才会约束自己的士兵不去做这种事情。
“那这座要塞谁来指挥?或者说像我们这样的雇佣兵应该去找谁?”罗德问道。
络腮胡偏过头来看了罗德一眼,
“虽说是皇帝指挥,但众所周知帝国的皇帝缺乏军事才能,不管是战斗还是打仗都不擅长,实际的最高指挥官应该是兰伯特坎贝尔公爵。虽然这方面能力最出色的是皇帝唯一的亲弟弟埃尔维斯莱昂内尔公爵,但正因为他太出色了,我们懦弱的皇帝十分忌惮他。可惜埃尔维斯公爵出生晚了几年,要不然由他来做皇帝的话,这个世界就更加精彩了,我很期待他与诺德国王在战场上交锋。”络腮胡佣兵有点夸耀自己对这些大贵族十分了解的意思。
“那像我们这样的佣兵应该找谁报到?”罗德又重复了之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