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她不喜欢,林正明也只是笑笑,不然呢,他也没有为难人家的意思,更加不便强求什么。
店里的灯用的是商用白炽灯,在这夜里亮的晃眼,他瞧了一眼,就被那大灯泡晃伤。
眼睛冒了几滴水,他低下头,用大手搓眼睛。
老板娘眼尖,她瞧见了男孩双眼泛红,好似落泪。
可她别开了脸,不吭声,看向了别的地方。林三心肠向来狠,不会为了别人的眼泪有什么触动,她知道这条街除了这地,没地方给男孩卖菜了,可那有怎么样?就因为他没有别的地,他掉两滴泪,她就该把地让出来吗,让他高兴自己难受?世上没有这么好的事。
林正明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越揉越觉得发痒,他不好意思的抬头,对着老板娘说:“我想借点水洗把脸可以吗?”
“就在那,你自己去吧”
借水,小事,她没有为难青年。只是老板娘说这话的时候,看了看自己的墙上的钟。他就算红着眼也看到了老板娘的动作,这是赶客,不至于看不出。
带着铁锈的水龙头哗哗的流水,一捧浇在了脸上,混着汗水往林正明的背心里淌,冰冰凉凉的很痛快,眼睛是舒服了,可他手上的动作却很迟疑。
林三这位开手机店的老板娘,是他这么多任务里面,有些不同的一位。
她的一生里,没有多少常人有的同情心,不可怜别人,也不指望别人可怜自己,只图自己活得痛快。
林正明对这个是没有意见的。
那些说善良无私,把爱关怀到千家万户,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人,的确耳听过不少,但叶正明也没有真的见过多少。
所以犯不上说指责谁
林三是个混混,别看她现在身子骨细,可她从小就是棍棒底下长出来的。家里她是小的那个,头上有个哥哥,哥哥皮的很,特别会造孽,后来有一天自己把自己给做作没了。
家里一大帮人给大哥哭丧,悲伤的厉害,她在边上呆着,没哭,一群人骂她白眼狼,她就成了家里最碍眼的那个。
这之后,本来也没有对她有多好的父母,遇到点不顺心的事情,就拿她出气,被母亲打得时候,父亲冷眼看着,被父亲打得时候,母亲冷眼旁观。
再到林三长大了点,读书了,人家的孩子都是背着书包去上学,她背着一身伤疤去。
过了一年多,家里添了个弟弟,全家人都拿那个男娃当个宝。林三成了保姆,十岁大的女娃硬是当成老妈子来用。
不过林三不奇怪,父母不把她当成自家人的事情,她早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