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就连同朋友们一起大笑起来。
都是许久没见的老朋友,好容易坐在一起,话也多起来。包厢里气氛高涨,一群人吃完了饭仍觉得意犹未尽,便纷纷拖着半醉的身子,转移阵地到附近的英皇ktv准备再战。
向晚今晚喝得有点多,不知道自己怎么走的就已经到了ktv包房里。房间里开着五颜六色的闪灯,颇有些纸醉金迷的感觉,向晚看了眼边上七扭八歪坐着的朋友们,摇摇头,真是腐朽的小资生活啊。
好友路昭是最后一个进来的。她笑得前仰后合,一进来就冲着坐在门口的向晚说:“哈哈哈哈不行了,哎向晚我跟你说你回s市真回对了,咱s市全他妈人才哈哈哈笑死我了!”
向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白她一眼:“啥事!说重点!”
路昭指着门外,笑得话都说不完整:“隔、隔壁有个穿白大褂来唱k的,哈哈哈猛一看还以为玩角色扮演呢!”
向晚不禁伸出手摸摸她的额头……不烫呀。倒是脸上又红又燥,烫的很,说着话还有喷薄而出的酒气,向晚怜爱地替路昭顺了顺毛儿,这孩子,大约是喝傻了。
路昭拨开向晚的手,凑到她跟前,窃笑着:“不那医生我只看见侧面,瞧着还挺……嗯,器宇轩昂的,估计正面也不会差,哈哈哈你别说,我还挺好这口”
一身白大褂儿的吗?……路昭一说,向晚没来由想起白天见到的那人。那身衣裳,似乎没人穿得比他更好看了吧……?至少她没见过。不管是在医学院的同学老师,还是去实习遇见的医生,没有一个比他穿得好看。
唔,是啊,他总是靠那副皮囊迷惑别人。
没想到回到s市的第一天就碰见了他,向晚暗暗告诉自己,以后一定要少去w商场附近。
一想到这些,便再不像刚才吃饭的时候那么开心,她心里闷闷的,在包厢里浑浑噩噩地坐到了散场。
聚会结束的时候,向晚一个个儿跟要走的人打了招呼,她住得近,便谢绝了朋友送她回家的好意。
不过一转眼的功夫,人就走光了。
ktv的装饰总是明晃晃的华丽,和暗沉沉的气息结合着,显得繁华又糜烂。
向晚的头有点晕,在走廊里尽量放慢步子,她心里暗自有些庆幸,庆幸自己没喝得太多,还没有达到踉踉跄跄走不回去的程度。
不然,喝得像是面前的大哥一样,可就不太美好了。
走在向晚前面两三米处的男子,估计是喝得多了,连走路都有些勉强。出了ktv,石砖地的缝隙让路显得凹凸不平。前面的男子走得明显更加吃力了。黑暗里看不清,只觉得轮廓高高瘦瘦。
“哐——”的一声闷响,男子被石砖绊了一下,向晚下意识想扑上去扶。
幸好有惊无险,他扶住了道旁的树。向晚收回手,揉揉微微作痛的头,正准备离开。谁知,却见男子扶着树,微微弯腰,泠泠的月华打在侧脸上,越发显得人清冷,向晚这才看清了那人……
作者有话要说:新文一般半夜更,
追更的小天使可以隔日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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