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每一路都设有经略安抚使(或制置使)转运使提点刑狱以及提举常平这四个官职路一级的官员之间沒有上下统属的关系各自负责一摊子事分别向朝廷汇报这种体制属于典型的分权而治而不是类似前朝的一元化模式
转运使掌经度一路财赋而察其登耗有无以足上供及郡县之费转运使的权力很大主管一路的财政一度成为一路的最高权位者也是四个官职中变化最小的经略安抚使高宗帝南渡后改名为安抚制置使负责管理地方军队名义上是军职但历來都是由文官担任时常又兼管地方行政具有后世省长和军分区司令的部分职能但又管不了转运使提点刑狱等提点刑狱(简称提刑)顾名思义这是一个属于司法性质的官员主要掌管刑狱之事有些类似省检察院检察长主要负责重大案件的复审这个职位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宋朝皇帝的仁政著名的法医宋慈就担任过提刑官提举常平设置较晚主要负责管理常平仓救济、农田水利等这四个职位号称一路中的四大监司并行不悖各司其职同时又互相监督
如果将中西方的历史做个比较就不难发现中国自古以來大都实行的是一元化领导模式因而整个封建社会几乎就是人治的社会直到推翻了满清政府后才开始改观而西方社会的早期像雅典城邦等崇尚的就是所谓的议会制这也就为后來西方社会实行现代议会制奠定了基础
宋朝或许是个例外只不过随着南宋的灭亡分权制也就不复存在了即便后世的封建王朝也有采用的但大都是形而上学形似神不似了
对于行省制的建立我应该保留四大监司还是选择后世的省长负责制呢
最近一段时间以來我一直在为此纠结各有利弊看來又是一道难以选择的选择題
我摇摇头叹了口气接着又查询了理宗所留下的另一份资料有关大宋之监察体系这套体系还是十分严密的宋朝的监察体系是全方位多角度的从中央到分路再到州郡都有一套监察体系朝廷自身采用的是我国传统的御史监察制度宋朝时的御史中丞仅排在宰相枢密使三司使之后的第四位足见其地位之高按照现在的排法可以进中央常委了御史台的职能是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可以弹劾任何官员就连他们的官帽也和其他官员有所不同但是因为宋朝不少皇帝的无能使得监察御史常常打着监察的幌子弹劾敌对的大臣并逐渐卷入到朝廷的党争中自宁宗嘉定二年(1209)后朝廷不再设御史中丞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说明了国家的运转出现了问題
至于分路因有四大监司的相互监督自然而然就形成了监察体制
在州郡宋朝设立了一个名叫通判的职位这是宋朝与以前朝代都不一样之处通判之责就是对州府官员进行监督这个职务设立于太祖赵匡胤时期其目的是为了监督州郡官员特别是知州的一举一动通判基本上是由朝廷直接委派像金华通判邢方卓是由知府事任一松推荐的就属极其少见的
从书中记录的宋朝监察体系看其实是很全面的在不少时期里宋朝的朝政还算清明只是到了后期才变得腐朽不堪这不是制度的问題的的确确就是执行制度之人的问題
就拿通判一职來说其性质和我要设立的廉政公署差别不大虽然官衔低于知府知州却可以监督地方官员的廉政情况如果遇到官员有违规现象可以直接将材料上报朝廷而无需通过当地州郡
这点提醒了我监察公署可以和通判合二为一同时也提醒我人都会犯错误即使有了廉政公署还得要有相应的律法配套只有死板的律法才能管住灵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