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回 德说

至尊曲一 王昭之 1531 字 2024-05-18

环境道德是当代社会公德之一,它能教育人们应当以造福于而不贻祸于子孙后代的高度责任感,从社会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开发自然资源发展社会生产,维持生态平衡,积极治理和防止对自然环境的人为性的破坏,平衡人与自然之间的正常关系。

“一切不侵犯非己自由的自由都应受到保护,也就是说不能刻意欺压别人,也不能让别人故意欺压自己。”这条法则是自由主义者提出的检验一切道德规范的标准,不符合这条规则的道德就是不平等的、迫害弱者的奴隶道德。

换句话说,只要是与他人无关亦未侵犯他人自由和利益的行为,不应该被认为是不道德的、邪恶的、可耻的,不应该受到任何暴力干涉或舆论谴责。

道德有一定的共同性,它指同一社会的不同阶级,甚至不同社会的不同阶级的道德之间,由于类似或相同的经济条件、文化背景和民族心理而存在着某类相似或相同的特性。

民族性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个性特征,包括民族的精神、气质、心理、感情、性格、语言、风俗、习惯、趣味、理想,以及生活方式和理解事物的方式等诸多方面。

不同民族间道德的原则标准亦有所不同。道德与其它观念一样,既有发展的一面,又有继承的一面。

道德主体借助于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借助于对现实生活条件的认识,自愿地认同社会道德规范,并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践行道德规范,从而把被动的服从变为主动的律己,把外部的道德要求变为自己内在良好品质。

太上道祖曰:“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其中“道”指自然运行与人世共通的真理;而“德”是指人世的德性、品行、王道。

道德不是天生的,人类的道德观念是受到后天的宣传教育及社会舆论的长期影响而逐渐形成的。

这是一种道德相对主义,与之相反的主张则称为道德绝对主义。

道德很多时候跟良心一起谈及,良心是指自觉遵从主流道德规范的心理意识。

太上道祖有道经和德经,其道经如下:

第一章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第二章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

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不居。

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第三章

不尚贤,使民不争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

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常使民无知无欲。

使夫智者不敢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