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法庭又恢复了一进来时候的庄严和肃静。
法官道:“证人陈述时间完毕,当事人双方是否还有问题补充?!”
如果没有补充,就要宣判了。
庭上的所有人,都坐直了,等在那一刻,可以看得出的大家都十分期待这个结果,有些人甚至是紧张的。
焦律师道:“我的当事人要阐述事情的关键有两点,第一我的当事人顾根,并没有伤害到李握瑜,皮外伤都没有。
第二,对于强奸罪名,顾根和方雅,是未婚男女关系,他们是正常交往,交往之内发生的性关系,不应该属于强奸。“
“第三,李少瑾在我的当事人犯罪终止的时候对我当事人进行暴力殴打,致使我的当事人身体落下伤残。”
“经法医鉴定,殴打事实清楚,李少瑾对自己的行为也供认不讳。”
“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对于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属于减免范围之外的。
防卫行为的起因
防卫所保护利益的性质
防卫过当所明显超过限度的程度及造成危害的轻重
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当时的处境
造成防卫过当的原因。”
“李少瑾和顾根有利益仇恨关系,明显侵犯了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
“我要阐述的观点就射这些。”
想了想又道:“没有补充了!”
法官整理好记录,看向王律师,王律师道:“第一:根据我另一当事人方雅的衣物伤口和心里鉴定结果,可以看出顾根对她造成的不仅仅是身体上的伤害,人格上和心理上的伤害更多。”
“根据我国妇女保护法和刑法中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嫌疑人顾根和我的当事人方雅,虽然是男女朋友关系,但是,就算是夫妻之间,强迫发生性行为也是违法的,何况只是经人介绍订婚?”
“第二点: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我的当事人李少瑾,在听见弟弟呼救声从保姆房间中跑出来,当时嫌疑人顾根,衣衫不整,生殖器官外露,我的当事人根本无法判断他是否是已经终止了伤害还是要伤害她,所以采取了正当的应急行为,根本不存在防卫过当只说。”
李莹雪心里隐隐有个答案,好像知道为什么李少瑾要后做口供,就是故意让她说出她嫉妒她的话吧?
这个小贱人……
李少瑾道:“焦律师听谁说的?我一直没有否认自己打过顾根啊,就算我否认,难道法医鉴定做不出来吗?报告不是都在卷宗里吗?”
焦律师:“……”
他低头去翻看手头上的法医报告,果然是事实上的结果。
但是之前李少瑾肯定改过口供。
李少瑾在陈警官和她谈话的时候,就改了,她打人了,已经承认了。
公诉机关已经被这些具体细节写到案卷之中交给法庭了。
不过是以何胜男等人的刻板印象,以为她不会承认。
何胜男那边也十分意外,见眉头都在你拍照,同时她期待的心情又高涨了不少,是不是李少瑾承认,那李少瑾也是犯罪呢?最后会被判刑。
焦律师实在问不出来什么了,道:“我的问题问完了。”
何胜男却有话说,明明是李少瑾设置的圈套啊,虽然承认了打人,但是之前设置圈套怎么没点出来啊?
可惜她不是律师,无法为顾根发言。
王律师这时道:“我没有问题要问李少瑾。”
所以李少瑾就问完了。
焦律师这时候申请道:“我有问题想问证人李莹雪。”
李莹雪之前已经做过证,但是后来出了新证据。
所以李莹雪自己都知道,焦律师要问他什么。
李莹雪有些抗拒上证人席,但是看向李少瑾的方向,李少瑾依然用那种阴测测的目光看着她。
如果她不去喂自己辩护,被说成是顾根的同伙怎么办?
李莹雪站到了证人席。
焦律师道:“方才视频有显示,你让我的当事人去找李少瑾,所以这是你蓄谋已久的吧,你自己也说和李少瑾有仇,想报复她对不对?!”
其实这个问题是个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