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李少白这种成名成家的导演自然不太愿意。
之所以首肯,一则天行给的条件的确是非常优厚,二则《红馆》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剧本。
这种情况下,这么好的微电影根本不是在造势,更像是在……
砸场子。
就连发过去邀约的也不回。
更糟心的是,查下去这个名额好像还是遇光的经纪人要过去的。
几个请来当评委的电影人也是犯了难。
本来都想好怎么把原定的几个导演捧上去了,你现在非来一个这种级别的人。
别说第一不给她,就是第一第二差距没拉开,他们自己都觉得看着就是黑幕。
“那能怎么办?”
“讲真这个《白日梦》,真的很烧钱。”一个评委啧声道,“你看这个场面……我想知道她哪里拍的。”
“应该是卢比斯剧院?用的是纪录片段吧?”
本来到还是很正常地探讨,后面却渐渐不对味。
“可这……也太“电影”了吧。”
用纪录片片段作电影大场面,只要拿到版权就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有些场景的确不好拍。
但相对而言也就没那么服务于“电影”。
“兴许别人处理得好呢?说真的,如果新人都是这个水准,我觉得我基本可以洗洗回家睡了。”
“不是,你看这儿,这个人你有没有觉得有点眼熟?”
“什么?”
几个评委探头过去。
那个出声的人倒放了一下,指着画面右下角一掠而过的面孔。
“这不是陆恩吗?就是……《红馆》里面的主角啊。”
电影素材和纪录片素材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何况《红馆》的全版权如今都在天行娱乐手里。
《红馆》微电影大赛v:《白日梦》涉嫌侵权电影《红馆》,取消比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