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中场休息来个温馨小短篇:第一人称,书生林奕的。
(2012年.榖雨)
那年我十二岁,第一次计划要扑杀流浪动物,我买了食物做好毒饵,但我得先找到毛毛才行。
毛毛死了。
小阿姨不知道怎的疏忽,让毛毛溜了出去,小阿姨不仅没发现,还就这么锁了门,等到我放学回来,毛毛已经成了一摊烂糊糊的尸块。
可我还是认得出,那是我心爱的毛毛。
她被一群野狗撕扯的血肉模糊,咬断颈子,就倒在家门口的十步之遥。
门板上,有几道新的猫爪血痕,她临死前已经冲到家里,拼命拍门求救,却没人保护她。
毛毛竟在绝望的恐惧中,被凌迟至死。
我又气又恨,但思绪转的飞快,我是通灵人,把死去的动物灵留在身边不是难事,得尽快施术才行。但我咬牙抱起毛毛时,才发现大事不妙,毛毛临死前太惊吓,死法又太凄惨,连灵魂都裂的乱七八糟。
我捡了几片魂块之后,心里越来越凉,手指也开始发抖,我找不到她的意识。
没有主意识,我捡多少碎魂块都没用,那不是毛毛,那只是虚无到随时会散碎的细微能量,如同被斩下的断手断脚一样,那种根本没作用的可怜残骸。
毛毛的神识不见了。
“毛毛!你在哪里?”
“林奕,对不起我……”
刚刚跟我大吵一架的小阿姨追在后头,也哭了。
“毛毛!”
“毛毛!别怕,快出来,哥哥回家了!”
“你不要这样,毛毛已经死了……”
“你走!不要跟着我!”
我知道在正常人眼里,我扔下毛毛的尸体,又夺门而出找毛毛,跟精神崩溃没两样,但我实在不想再理她,这辈子都不想。
我无法原谅杀毛毛的凶手,也无法原谅小阿姨。
杀猫之仇,不共戴天,但寻仇依旧得往后摆,寻猫优先。
在滂沱大雨中,我带着毛毛的照片,挨家挨户问遍附近的异世界乡民。
“有没有人……看到我的猫?”
“毛色是银黑相间,虎斑纹,尾巴长长的,大概七岁。”
“请问,你有看过这只猫吗?她的眼睛是宝蓝色的,很漂亮。”
“帮我找猫好吗?多少纸钱我都烧给你。”
有个奇怪的通灵少年打算用毕生积蓄(虽然也没几千元)重金悬赏一只猫,我的寻猫启事很快惊动辖区的土地公,他看了我收集的碎魂块,很认真的给我有用的建议。
“别找啦,你的猫几小时内就消失了,百分百是阳寿尽了,应该已经到冥府准备转生咯。”
“那……怎么办?”我脑袋瞬间一片空白。
“祝福牠啊,你的灵气不错,你养的猫下回肯定得人身了。”
“这样不对,毛毛要跟我一辈子啊。”我有点语无伦次:
“毛毛很爱我,她绝对不想这样离开,她现在一定在哭……”
土地公嘴角一抽。“你讲的到底是你的猫还是女朋友?”
“她是我妹妹啊,不是,我是说那,那个……毛毛掉了这么多残魂没带走,真的没关系吗?”
“呃,这有点难办,看样子……就算当人,可能会智能不足或残废……”
不是吧!
毛毛本来就是一只天然呆的笨猫,没有我她根本活不下去,下辈子还有身体残缺,成了一个小白痴任人欺负怎办?
那当然是我娶了。
但毛毛要是直接转世了,人海茫茫,我怎知道该去哪找她、照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