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I can say Goodbye 3

当东东跟郭明为了路线之争大打出手时,阿鬼在烦恼自己如何赎身。

最大的问题来了,因为阿鬼在五岁时,就成为仙界记名的行令者了。

这其实是个美丽的误会。

很久很久以前,读幼儿园的小小阿鬼,想买一只会走路的熊猫宝宝玩具,所以他就跑去庙里许愿,祈求压岁钱多一点,结果就这样被仙界认领、灌输种子教育。

他只领到红包三千元,却傻傻的误签了三世契约,导致有一张童工卖身契在天枢宫手里。

按照仙界惯例,如果阿鬼想中途退出,就是毁誓,必须拿现世福报来偿还。

其实圈内大家都有个共识,也是惯例,很多人一开始被指为“带天命”要为神明做事,都是懵懵懂懂的,还以为自己是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忽然责任感爆棚,一时弥赛亚/情结发作,真觉得舍我其谁了,于是在神鬼的引导下发了什么救世大愿,往后的人生就很难说不了。

而能力越优秀的行令者,仙界就越不可能轻易放人,异界的誓言和契约都是有力量的,违誓的人现实总是衰事连连,工作被炒、开店被倒、老婆跟人跑,非把你整得死去活来不可。

很多被仙界看上的乩身也是如此,倘若不顺从,后果不堪设想,意志再怎么坚定的人,都会被磨到爬回庙里跪地求饶。想脱离黑道要剁小指,大家都听过嘛。

阿鬼到底要怎么解决这困境呢?

其实阿鬼根本不思解决,因为他已经彻底自暴自弃了。

不想活的人哪会考虑那么多?

他只顾著上天下地疯狂寻找苇婷,当然也不忘去冥府拦路哭闹,把一群冥官搞得不堪其扰。

其实这种发神经来冥府、想演目莲救母剧码的通灵人,大概每三年会出现一次,踢走就行了,多踢几次就会知难而退。

可是像阿鬼这么搏命演出的少之又少,他每天都来,每小时都来,踢不胜踢,一天24小时,他至少花了20个小时出元神在冥府闲晃找人乱人。

他的肉身和阳间事到底还顾不顾?

在黄泉之水畔值班的冥官,不免开始议论了。

“那个可爱的弟弟他到底死了谁啊……?”

“我查过,他家里的直系血亲好像都在啊。”

“大概是爱人死了?所以自己也不想活了?”

“太可怜了,可是他阳寿还很长,假装没看到他行不?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不是吧!怎么假装?你别小看他,他一次就档住七个通关出口耶!”

大概是阿鬼看起来太病态了,很快就被微服溜达的冥王阎摩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