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烤着我的衣服,我尽量把衣服放的远一点,毛手毛脚的天性必须让我小心谨慎。
衣服很顺利的烘干了,大风被桥面和四面大坝道挡住,我住在这里很舒服,我愿意买张床在这里搭一个家。
可是有人不愿意,我知道她是谁,但我不说。
我穿上没用肥皂洗的衣服,皱巴巴脏兮兮,但好在异味没了,我能很开心的穿着它们到处乱逛,这次应该不会有人拧着鼻子看我了吧。
可惜还是有人这么做了,原来他们不会闻我身上是否有气味,他们只是看到气味了而已。
大中午阳光难得的出现了,云忽然一下子跑开露出了一个大洞,让太阳看到了这一片冰冷的城市,它要好好的撒下阳光,暖暖它。
我向路人讨要着他手中快要喝完的瓶子,我理所当然,愿意的人很爽快,不愿意的做着千奇百怪的动作拒绝,我相信他不是不想给我,而是觉得听从一个流浪者的话很没尊严,他们就看重这个,我习惯了。
我笑着觉得还是从垃圾箱翻瓶子更加轻松些,可是那些人还是会从表情中阻碍我,只是这次他们的力气没我大,我能破开一切障碍。
我忙碌了一下午,还好今天没遇到城管,我捡出了数量惊人的塑料瓶。
我找了一个角落偷偷的让手表吸收了,能量值变成了47点。
我咧嘴笑着兑换了一瓶可乐,我边喝边走,陶醉着,就像一个醉鬼。
我口袋有钱,我要去吃晚饭,那些饭馆一开始是拒绝我的,但我都能付出钱,他们也都见怪不怪了,不过语气还是那么的不友好,我这个上帝真不称职。
六块的三两小面吃的很饱,只是这里特色是不放花椒,我喜欢那种麻麻的感觉,他们很不符合我的口味。
我的抗议是付钱的时候把最破的票子挑出来结账。
晚上是个难熬的阶段,我不会傻乎乎的跑回桥洞就睡觉,而是我那堕落每天能清醒一些的地方,网吧。
在这里我认识了三个好朋友,他们也是沦落到了这里,不过他们比我幸运,带上了足够花销的积蓄,他们天天泡在这个脚臭混合屁味不散的网吧乐此不疲。
他们玩着传奇私服,多少年前的游戏,至今还能让这些人在暗黑模式体系下流连忘返。
他们开心极了,我也参与了进去,我不像他们刷了几天的装备,而是一个光屁股的新角色,跟在他们背后叫大哥。
他们无比享受着这个称呼,把一些装备丢给我,就如挥金如土的霸气,他们嘴里叼着烟,得意的翘起来二郎腿,痛快的喝了一口电脑边的可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