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皓月当空,万里无云。
503宿舍里,一个身影上下起伏,正在做着俯卧撑。
双手完了换单手,单手完了换两指,标准的姿势和规律的节奏始终不变。
他未着上衣,紧绷的肌肉、伸展的双肩,匀称而结实的身材一览无遗。
几组俯卧撑完成后,他又做起了仰卧起坐。
胡四喜揉了揉朦胧的睡眼,从上铺探出头:“远哥,都几点了,你怎么还没停……”
余修远继续做着仰卧起坐,一边问道:“阿四,你说我和林宇峰比,怎么样?”
“啥?”胡四喜懵逼。
其他几个室友闻言,也纷纷清醒了。
“当然是远哥你牛啊!”
“就是就是,林宇峰不过是一个小白脸罢了。”
“就凭远哥着身材,这脸蛋,肯定迷倒一片小姑娘!”
林宇峰和余修远确实是不同风格的人。
前者温文尔雅,容貌也白净一些,若是放在古代,衣袂飘飘的他必然是公认的美男子,被戏称为小白脸也很正常。
后者棱角分明,小麦色的皮肤显得他的体格更加硬朗。健美的身材,每一寸肌肉都恰到好处,不会显得过于健壮,正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完美身材。
一柔一刚,各有千秋。
尽管林宇峰已经结婚几年,在区里的人气依旧不减,不少女兵们还是把他当成梦中情人,理想的结婚对象。他的一个笑容,足以让人家心中春暖花开。
而余修远也是她们憧憬的另一种类型,寝室夜谈会的重点讨论对象。他年仅二十岁,就已经打破了区里特种兵的多项记录,简直是全能的兵王。这样年轻而强悍的人,总是被贴上“小狼狗”的标签,说是“迷倒一片小姑娘”也不为过。
在狼牙小队的眼中,余修远就是他们最好的队长、永远的偶像,所以吹起他都是发自肺腑的真心话。
余修远停了下来,拿起床头挂着的军用水壶,仰头往喉咙里灌着水,喉结上下滚动,从嘴角溢出的水沿着下颌流下,和身上的汗水混杂在一起。
喝完一整壶水,余修远用手背抹了抹嘴,只觉得胸口发闷:问题是她喜欢小白脸啊……
今天傍晚的时候,他正好看见林宇峰走后,汤木黯然神伤,仰着头笑着流泪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