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九章 快走!

而赫云舒,却生出了捉住这蚁王的心思。

她听百里姝说过,红火蚁身上的毒可以医治碧金之毒,而她的三表哥云轻鸿身上,被当时还在大渝的凤云歌下了这碧金之毒。

而碧金之毒,也是困扰凤云歌的病症。

只是,普通的红火蚁身上,可以提取出来的有用的东西太少。百里姝曾捉到过一只红火蚁的蚁王,发现蚁王的身上有用的东西倒是多得多。只可惜,仅凭一只蚁王,还是收效甚微。

眼下,云轻鸿身上的碧金之毒虽然可以用新鲜的霍山石斛来解,却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若是能捉到这蚁王,会很有帮助。

于是,赫云舒拿出了玻璃瓶,那里面,已经涂上了百里姝给她的可以吸引红火蚁的药水,靠近了那蚁王。

她给自己戴好透明可见却坚韧无比的手套,蹲下身,等在了蚁王必经的路上。

很显然,蚁王闻到了药水的味道,尔后,它朝着赫云舒手中的玻璃瓶爬去。

很快,蚁王距离玻璃瓶的瓶口,只有三指远的距离。

而意外,在这个时候发生了。

赫云舒听到身后响起急促的脚步声,便意识到来者不善,她速度极快地用玻璃瓶扣住了那蚁王,再反手向上,蚁王就落在了瓶中。

而身后,响起利剑出鞘的声音。

赫云舒极速转身,躲过了攻击,她看到,身后的人,是一脸怒容的凤玲珑。

此前,明亲王被凤云歌贬黜,敕令他去看守皇陵,凤玲珑也一同前往。可现在,本该和她的父亲一道看守皇陵的凤玲珑,却出现在这黑熊山。

“赫云舒,我要杀了你!”

说着,凤玲珑再次举起手中的剑,朝着赫云舒刺来。

就在这个时候,赫云舒发现,玻璃瓶中的蚁王伸直了两个触角。

糟糕,它在召唤自己的同伴。

蚁类靠自己的触角吸引同伴,据说是靠着触角释放出一种气味,同类闻到之后,便会迅速赶到。

赫云舒忙塞紧玻璃瓶的木塞,将那瓶子放进了手腕里。

此时,凤玲珑的剑再次急速而来。

赫云舒无心恋战,因为很快,红火蚁将会在此处聚集。这里,将会成为一片人间炼狱。

她轻巧地躲过凤玲珑的攻击,尔后,她看向凤玲珑,冷声道:“你若是识相,就即刻离开此处!”

在赫云舒看来,她与凤玲珑之间虽然有过节,但看着凤玲珑死在这里,她还是做不到。

凤玲珑却不买账,她怒目看向赫云舒,两只眼睛几乎要冒火:“赫云舒,今日,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说着,她举起手中的剑,朝着赫云舒再次刺来。

赫云舒的耐心是有限的,既然凤玲珑不领情,她也不愿意多说。她转身便走,不再迟疑。

孰料,这时候,她却迎面撞上了一个人。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凤云歌。

“怎么了?”见赫云舒如此匆忙,凤云歌问道。

赫云舒尚未来得及回答,凤玲珑便已经追踪而至,出现在凤云歌的视线里。

看到凤玲珑,凤云歌喝道:“凤玲珑,你怎么会在这里?”

凤玲珑一愣,转瞬她瞪圆了两只眼睛,道:“皇兄,让我杀了赫云舒!”

此时,赫云舒已经看到,有些微的红色正慢慢靠近凤玲珑。

那是红火蚁聚集在一起才会有的颜色。

“快走!”赫云舒低声吼道。

说完,她第一个向前跑去。

凤云歌不明所以,微微愣神。他实在是想不明白,单单一个凤玲珑,为何值得赫云舒如此惊慌?在他的印象里,赫云舒并不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

就在这时,让他惊诧的一幕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