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毛小子的表现,也让猎人深受鼓舞,倍感兴奋。
是的,没错,这就是人,人就是人,万物之灵啊!
花毛小子,圆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透过自己那浓密的毛发,也在暗暗地偷觑着猎人。
花毛小子认出来了,这就是冤家路窄了,面前正是那个枪杀老虎的猎人,自己苦苦寻觅的复仇对像,怪只怪自己失态了,发狂了,忘记自己干什么来了,癫癫狂狂一阵疯跑,嗷嗷嗥嗥一通怪叫,结果就成了如今这个样子,让人家瞅准目标,占尽先机,猝不及防地轰了一枪,把自己打伤了,打烂了,毫不含糊地变成对方的阶下囚了!
花毛小子愤怒极了,浑身毛发飒飒抖动。
情不自禁地,花毛小子的双手摸向自己的腰兜。
那兽皮折成的腰兜里,有四颗和花毛小子拳头一样大小的鹅卵石,只要把它们抓到手中,花毛小子立即就可以展开绝地反击,挥手之间,飞石夺命,那猎人的好日子就算到头了!
却不料,那猎人忽然也有了一种不祥之感,激凌凌地打了个寒战,也急忙跳起身来,重又操起猎枪。
“举起双手,不许乱动,要不然,我开枪崩了你!”
猎人双手比划着,叫嚷着,却犯下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这是一个关键问题,那野人听得懂现代人的语言吗?说来也怪,那懵懵懂懂的野人,看着猎人,又盯住那火铳,眼珠子转动着,还慢慢地摇摇头,像是终于明白过来了,人在屋沿下,不得不低头,竟顺顺服服地举起双手。
原始蒙昧,不得不屈服于暴力文明?
野人的历史,这一瞬间递进五千年?
猎人欣喜若狂,瞧自己这活干的,多漂亮啊!原本,他只是一个灰头土脸浑身掉渣的山里人,甚至连一个合格的庄稼人都算不上,初中毕业之后到山外打了十多年工,实实在在也是走投无路才又一头扎进大山里,拖着一支老掉牙的火铳转山场,却在不意之间就变成了一个来自文明世界的探险家,幸运儿,比之当年的哥伦布也毫不逊色,他是活生生地抓住了一个中国野人啊!
怪不得有人津津乐道,说枪杆子里面可以出政权。
一个年轻的猎人,一枝老掉牙的火铳,就因为机缘巧合,碰对了时间和地点,一样可以撞大运,成就一番富贵梦!
那猎人得意了,忘形了,面有得色,神采飞扬,手上的猎枪立马也变得松懈起来,不再那么黑洞洞地紧盯着花毛小子,而是十分随意地指向了一边,花毛小子当然也懂得客随主便的道理,也十分随机地放下了双臂,用不着举手投降了,相反还伸伸懒腰,摇摇胳膊,顺势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感觉自己屁股和腿上的伤口不再那么火辣辣地烧灼了,但是行动起来也还是痛的钻心,只是双手和双臂依然灵活自如,看来完好无伤,完全可以奋臂一击,飞石夺命,便不由自主地又摸向自己腰间的兜囊,两眼还一直偷觑着猎人,生怕被他看破了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