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歌愣住:“啊?”
“斯洛文尼亚语加英语的自我介绍。”孟景别过头,有些不自然道,“我叫孟景。”
“……”
“喂,曲项向天歌。”突然,孟景回头定定看着田歌,“你真的要管我?”
田歌点头:“嗯。”
“我饿了。”
话题转得太快,田歌一时没有跟上:“什么?”
“我饿了。”孟景重复。
“……冰箱里好像有剩菜,微波炉热热……”
“不吃剩菜。”
“外卖?”
“不吃外卖。”
“……”田歌挠了挠头,“那给你泡杯牛奶垫垫肚子?”
孟景眼睛一眨不眨:“你做给我吃。”
她?!
田歌摇头:“我不会……”
等等!
她在这个世界的金手指,冠绝古今,贯通中西的厨艺!
她会做饭!
“好,我马上去做!”她话锋一转,“你想吃什么?”
想吃什么?
孟景没有想吃的,甚至他想到食物就反胃。自从九岁被送出国,他就有了轻微厌食症和胃病,有时候只能输营养水补充体力。
说饿不过是想打发田歌。
和孟泽有关的一切,他都厌恶。
他无所谓道:“随便。”
“不可以。”田歌一口拒绝,摸着下巴道,“你刚刚吃药不能乱吃东西,这样吧,我给你煮点粥,再拌一道小菜怎么样?”
孟景点头:“嗯。”
“那你先休息一会儿,我动作很快的!”田歌说着,拿出小学参加运动会的意志力,只用半分钟就从三楼跑到一楼厨房。
哐当。
等她消失,孟景立即把门关好,这次他还仔仔细细检查了一番,确认无误扣上锁,这才安心回到床上,拉过半边羽绒被,眼睛一合睡了过去。
冰箱里新鲜的食材很多,田歌以为她会手足无措,可是不料一到厨房,她的身体就自发动起来,游刃有余选取食材。
洗,切,炖,拌。不到半小时,一锅香喷喷的细肉末咸粥,还有一碟清脆爽口的凉拌三丝。
果然是开了金手指的厨艺,田歌从没见过如此美味的粥和凉菜。
不如……
她咽了咽口水,默默多拿了一个碗,一把勺子和一双筷子,端着托盘上了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