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五章惊鸿之剑

美女的贴身侍卫 双少12 4483 字 2024-05-17

寒意剑体,剑的锋利,楚凌无法硬拼。而尔斯顿的灵性高,反应好,等等,这一切一切,将楚凌和他之间的修为差距竟然拉平了。

高手拿枪拿剑,本来就是一场灾难。只不过,太过寄托于武器,会让修为停滞不前。

这也是楚凌,沈默然,首领这些真正的高手从来都不用武器的原因。楚凌以前喜欢用枪,现在连枪也很少拿了。不过他真要拿枪,那也够让人头疼的。

就算楚凌拿了剑,剑是尔斯顿的优势。楚凌只会败的更快。尔斯顿傲然面对楚凌,脸上毫无惧色。

很好!

楚凌双眼陡然呈现血红,这个时候就是代表他要发飙了。既然你有剑的优势,很好,那老子就用修为上的优势压死你。

吼!楚凌对着尔斯顿厉吼一声,声波震荡。凌云大佛的气势铺天盖地的轰炸而出,这一刻,楚凌化身神佛。一步踏出,吼!

尔斯顿只觉气血涌动,每次想要镇压,却是被又一声吼带动。他的出剑速度不由自主的慢了一些。楚凌一步踏出,闪电窜开。脚步如盘古砸地,声波震荡。种种威压紧逼尔斯顿,尔斯顿脸色显现出十分难受的表情。楚凌连吼十声,他天庭运劲,将修为拉伸到了如来巅峰,那吼声岂是通灵初期的尔斯顿能抵御的。

尔斯顿的反应开始变慢,身边的楚凌犹如远古暴龙在镇压,恐吓着他。在找寻他的破绽,缺点,一旦能够出手必杀时,就是尔斯顿的死期。这一点,尔斯顿深深知道。他突然觉得很悲凉,对手楚凌,这个传说中强大的男子,竟然用这种卑鄙无耻的方式来取得胜利。但尔斯顿没有想过,楚凌空手,他用剑又算公平吗?很多人都只会看到别人对他的不公平,但在他得意时,却没在乎是否对别人公平了。

你以为你走了一条捷径,但其实,这条捷径却是断送自己前进的道路!这句话对于现在的尔斯顿来说,是正确无比。用剑,享受剑的厉害。但是修为上没有跟进,便会被楚凌这种远古暴龙来用修为压制。

楚凌用声波攻击,同样也是一种聪明的打法!

当初他也是这么对付海青璇,从而取得胜利的。

凡依靠剑,武器,而在这些武器上取得大成就的,都有一个通病。修为无法登峰造极!

就在尔斯顿以为必死的时候,一件奇怪奇妙的事情发生了。骄阳中突然卷起了一场浩大的沙尘暴。

这种真正的天威,不是任何人的气势能模拟出来的。那一瞬间,铺天盖地的沙尘卷起,遮天蔽日。狂风,暴沙,就想要撕裂这一片天地。这一场沙尘暴来的好快,好生突然。在天威面前,楚凌所有的气势都被压了下去。尔斯顿寻到楚凌气势弱的一瞬剑光一闪,避开楚凌。在那沙尘暴卷来一瞬,顺着沙尘暴的方向逃走。

楚凌已经意识到了尔斯顿的厉害,若等尔斯顿和莫妮卡等人汇合。便是楚凌的死期。所以眼下,楚凌如何能让尔斯顿逃走。

沙尘暴袭击而来,楚凌幸运的戴了墨镜。而且是捆绑着的,倒不怕被吹走。

遮天蔽日的沙尘,黑压压的一片。

那沙尘打在人的身上,跟被千万皮鞭抽打一样,疼痛难忍。沙尘吹到车子上,将玻璃噼啪敲成粉碎。

而在这样遮天蔽日中,阳光也穿透不进来。但楚凌和尔斯顿却在上演一场追逐战。追逐得没有任何的方向感,反正楚凌就是死死咬住了尔斯顿,下定决心要杀了这厮。

尔斯顿的逃跑功夫一流,加上顺风逃跑,速度更快。楚凌要很努力的辨别方向,因为尔斯顿是乱逃,他是追人。目标不一样。

这样一来,因为沙尘暴影响身体风向。楚凌也不好展开白驹过隙的身法。

两人一前一后的追逐,风驰电掣。沙尘暴虽然厉害,却也伤不了楚凌和尔斯顿。他们的皮肉一般子弹都奈何不了,何况是沙子。

这场沙尘暴的到来让楚凌很不舒服,一向都是他占据大气运。但今天这一次,就像是老天发出的信号。哥不再罩你了……

所以,楚凌也必须杀尔斯顿来正名。来证明气运还在自己的身上。

{}无弹窗比如楚凌要去波兹岛救艾露,那么他的人就不能去。不然你大批高手前去,那还磨练个屁。

最严厉杜绝的就是,双方轮回队伍对决,不能有一个外人参与。这是一场绝对的公平。

但是类似获取情报,抓一抓埃及富豪这些。那就没有任何限定了。

埃及富豪很快抓来,这位富豪肤色黝黑,满脸的络腮胡。让人无语的是,他矮胖得像个大冬瓜,就算楚凌能缩骨,但楚凌想要假扮他,也绝对没有一丝可能。

最后,楚凌想出折中的办法。由楚凌扮作这位富豪的随从前往波兹岛,然后拍卖下艾露。由富豪带走艾露。至于其中的钱,楚凌会支付给这位富豪。这是一个美好的合作,这位埃及富豪刚刚被绑架,受到了生命威胁。转眼却有活路,自然无条件的愿意合作。同时,为了打消埃及富豪的顾虑恐惧,普洛旺表明了他们是五大家族情报联盟。目的是救人,绝不会为难他。

埃及富豪的名字叫左拉兹。

在去波兹岛之前,楚凌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杀了尔斯顿。尔斯顿的流光剑很厉害,如果再配合莫妮卡与西斯群。那会对楚凌造成很大的威胁。既然已经确定了艾露的下落,而莫妮卡那边还不知晓。楚凌就要利用这个时间差,就下艾露。那么现在,尔斯顿也应该去见他所崇信的天主了。

尔斯顿是基地的人,楚凌现在要杀他,必须是亲自动手,单人匹马。

为了防备流光剑的反光,楚凌让海青璇找来黑色墨镜。并将黑色墨镜绑好,固定在脑袋上。可别一打起来,眼睛飞了。

其实要杀尔斯顿,最好是晚上。但时间紧急,楚凌也顾不得了。楚凌相信这个尔斯顿不过是通灵初期,跟当初暗杀他的灵蛇是差不多的级别。要杀还是很容易的。

便也在楚凌坐车准备去往尔斯顿的酒店时,监视尔斯顿的范琳汇报。尔斯顿离开了酒店,正在往东郊的地方前去。

楚凌心中微微一凛,命令范琳紧紧跟上。

正午十二点!胡夫金字塔处,游人如梭,骄阳似火。大漠,黄沙,木乃伊,不死的法老,构成神秘的埃及。

而在东郊的地方,却是遍地黄沙,就像前方是要通往火焰山。

这儿没有什么风景,有的只是荒凉,类似玉门关外的荒凉。所以导致游人也很少。但有一点,在黄沙与骄阳的映射下,这儿的光芒反射很是厉害。抬头是刺眼的太阳光,低头是一望无际的黄沙。时间看久了,会让人产生类似雪盲的症状。

尔斯顿走的很慢,他的流光剑也不知道藏在什么地方。他似乎在等待着一个人。

黄沙大漠下,尔斯顿穿着雪白的衬衫。他是典型的美国贵族模样,白皙如暮光之城里男猪脚的皮肤。帅气的鼻子,带着湛蓝色的眼珠。

如果他穿着一身燕尾服,出席一场宴会。那绝对他出现的地方就是夫人小姐们的焦点。尔斯顿就像是天生的明星。

他的出生本来就很不错。所以他可以去迷恋他的剑,不必为生活所愁。

尔斯顿这一生对剑道虔诚,对流光剑痴迷。心与意合,剑与人合!

尔斯顿有着强大的自信,自信一剑在手,可以阻挡天地魔鬼的进犯。这是他的骄傲。

所以,就算莫妮卡警告他立刻逃走,他却将楚凌引到了这片地方。这个地方对尔斯顿来说,天时地利人和!

楚凌缓步来到了尔斯顿的面前,他也看出来了。尔斯顿感应到了危险,但他是故意将自己引来的。这是一个非常骄傲和有才华的年轻人。

楚凌在埃及开罗这边搞的动静有点大,再通过洛杉矶假楚凌的行为。终于还是让莫妮卡起疑了。所以她让尔斯顿离开逃走,因为已经中计了。得知中计那一刹那,莫妮卡惊骇欲绝,对楚凌产生了一种无以言语的恐惧。

尔斯顿有种奇异的感觉,他觉得逃不出这片天罗地网了。那么,我为什么要像一头仓皇败走的够,四处奔逃,最后还是逃不过被宰掉的命运。所以,他选择了战!

大漠,骄阳,遍地黄沙!

楚凌戴了捆绑的墨镜,尔斯顿的流光剑还是没有出现。虽然没出现,楚凌却感受到了一种压迫力。这把剑,怕是藏在了尔斯顿的腰间,当做腰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