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思便过来抱住她的腰,“不,你误会了,怎么会只穿一次呢?将来我们的女儿结婚可以给她穿。”
哈!狗男人想的还挺长远的。
“女儿?在哪里?”张文雅故意问。
他自信的很,“总会有的。”
婚纱下没有穿紧身胸衣,只穿了一件半杯的白色缎子无肩带胸衣,白色真丝衬裙。助手们已经将婚纱拿走,衣柜里挂着她今晚要穿的礼服。
肯尼思已经脱了白色礼服西装外套,解了领结。他穿白色也很英明神武,有一张英俊的脸和一副运动员身材,穿什么都会很好看。
将她抱在腿上,亲吻她的耳朵、脖颈、肩头,“我们现在是夫妻了。”
“嗯。”
“你怎么一点都不激动?”
尽说欠打的话!
“我好累。”蹭蹭他的脸。
“哎呀!你是很累了,你要去洗澡吗?”
“不想动。”她揽着他的脖子,懒洋洋的。
眼皮打架,婚礼的兴奋劲儿过去了,早上又起得太早,现在……困了。
他难道不累吗?他早上不知道几点起来的,男人就好一点,没有那么多程序,不过他好像也有化妆?至少修了眉毛吧,听说还修了指甲。
美甲师大概太紧张了,给她做指甲的时候说了很多话,说男人也要修指甲的,指甲要修剪整齐、抛光,对那些常做体育运动、骑马或是打猎的有钱男人,手部保养也很重要,有钱人的手掌怎么可以跟干体力活的大老粗一样长着厚茧呢?茧子是有,代表你在体育运动上花了很多时间,有钱有闲的男人才如此,但不能太粗糙。
有道理。
她拿过他的手,翻过来看他的掌心:有一些撸铁的薄茧,几乎摸不出来。
他有点莫名其妙,“为什么看我的手掌?”
“没什么。”她打了一个呵欠。
忽然腾空,原来是他抱着她站起来,径直进了浴室。
“要一起吗?”她好奇的问。
肯尼思自动把这句话当成了邀请,喜气洋洋的说:“当然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