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我拉住滔滔不绝的守夜骑士,“你真是在外面野惯了,一点子爵的气质都没有。再说了,现在都是什么年代了?现在是全能教会和游牧部落和谐共处的年代啊!我们一定要谨记陈老师对我们的教诲,团结一致,共同对抗夜魇军团!”
“得了吧,诺伦山脉的圣母堡又不是豆腐渣工程!”斯温一副得意满满的表情,充分显示出他掌握有更多的情报的优越感,“就算给夜魇军团十把圣剑,他们也过不了圣母堡那一关的!”
圣母堡是三年前修建完工的,当时抽调了几乎整个学校的学生去当苦工,幸好没有抽到我们这个年级。不然别说夜魇军团,光诺伦山脉的瘴气,就足够我们这些未成年人受的了。
“而且啊,一个人有没有贵族气质,不是看能看出来的,得摸摸口袋才行!”斯温自豪地拍了拍口袋,却发现口袋空荡荡的。
“糟了!忘带钱包了!”斯温立马傻眼了,不过脸皮超厚的他,很快恢复了正常,“没事,有这把巨剑在,饭店老板不会为难我们的。你知道上次我忘记带钱包时,把‘正义’亮给他一看,他说了什么吗?”
我沉思良久回答道:“下次抢劫请直说。”
晴雪城的天空,总是下着小雨。
虽然是嘈杂的城市,但这里的环境却总是整洁无比。无论是笔直的石板路,还是路边的小店,都能嗅出大城市独有的闲适味道。过往的行人似乎早已习惯了小雨,并没有人刻意打伞,都在为了自己的目标匆匆走着。
已经在这里生活三年了,我似乎仍未融入这个繁华的都市。每个人都有他们的方向,而我却像一朵无根的浮萍,不知道未来将飘向何处。
当时的我只感觉那时的生活实在是单调乏味,但后来才明白,那是一段多么难得的悠闲时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