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传来乱哄哄的脚步声:“谁?谁在老子的地盘上撒野?”

“中庭人。”希芙冷哼,提剑迎上巷子口的匪徒,两分钟后,简惊愕地松开一名机车帮混混的领子:“哥谭?!天,我们跨越了半个地球!”

“哥谭?”希芙对地球城市完全陌生,简解释:“呃,哥谭是美国一座著名都市,环境优雅,民风淳朴,有两个地标韦恩大厦和犯罪巷,人才辈出。”

“哦。”希芙懵懂点头,机车帮混混吐出一口血沫,咧开残缺的牙齿:“等着,boss会帮我报仇,他是统治哥谭的黑暗皇帝——”“啪!”

简一巴掌把他扇晕,快速搜刮脏兮兮的夹克:“虽然不清楚我们为什么会在哥谭……但每个美国人都知道,在哥谭生存需要两样东西。钱,”她掏出几张绿色钞票,“和枪。”以及一把黑漆漆的□□。

“走吧。”简朝希芙一歪头,“我们离开这儿。谢谢你之前照顾我,回到美国,至少我能请你洗个热水澡。”

一个裸|穿皮甲浑身是血手提钢刀的黑发女人,和一个披头散发苏联打扮的棕发女子,掏出几张沾有不明腥味液体的钱,如果这儿不是哥谭,没人敢给她住宿。酒店前台一脸“我见识多了”,递给简1408的房卡,还贴心地询问要不要电池。

简迈进房间立刻脱掉军大衣扔到沙发上:“我快馊了。”

希芙环视陈设:“接下来你要做什么?住在哥谭吗?”

“啥、啥?”简从浴室探出头,“当然是换套正常的衣服,打电话问艾里克汇点钱,买张到最近城市的车票,然后坐飞机回家。你怎么会这样想,除了布鲁斯·韦恩那种继承祖业的超级富豪和花花公子,没人敢住在哥谭,这鬼地方连机场都是犯罪天堂。”她飞快脱掉衬衫,问希芙:“我要泡澡,你来吗?”

希芙走进浴室时简看到她胸口的疤痕。一道细长的伤口,三英寸,像某种刀具造成的。最严重经历是厨刀割到手的简不禁打了个哆嗦:“……最好去医院缝针。我还以为你们阿斯加德人不会受伤。”

“中庭也有强力战士。”希芙冷淡道。

“那个钢铁手臂的男人?我看见他夺了你的剑。”

希芙擦洗伤口的动作一顿。简明白说错话:“抱歉,我第一次体验被追杀。我一直误会奥丁是个傲慢而不近人情的君主,我错了。”她轻松地笑道,“所以……下面你有什么打算?别管用什么方式,谢谢你送我回美国,已经安全了。如果不着急回阿斯加德,或许你会愿意去我家小住一段,尝尝地球的美食,索尔总是很喜欢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