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年少欢喜

鬼这种东西在余一彬和秦之瀚年少时的认知里大多都青面獠牙、形容可怖,常干些毛骨悚然、害人性命的坏事。

十二岁的余一彬还没开阴阳眼,看不见鬼魂灵,但不妨碍他觉得世界上最讨厌、最可怕的东西就是鬼。

十二岁的秦之瀚有一点点怕鬼,见着余一彬明明也害怕得要命,却偏偏死鸭子嘴硬非得说自己不是怕、是嫌弃。于是,他就觉得世界上最可爱、最好玩的东西就是鬼。

余一彬怕鬼也是情有可原。他胆子还真不小,从小又是抓螃蟹又是掏蛇蛋,上不怕教导主任使劲钻空子逃课,下不怕隔壁不良,斗智斗勇从不停歇。他想“鬼”都是假的、用来骗人的,但他确实被假“鬼”一次又一次地吓破了胆,其中一半大约是秦之瀚的锅。

有一年暑假,余一彬和发小秦之瀚闲来无事,决定比一比谁胆子大,就搜罗了全城游乐场里大大小小,允许十二岁小朋友入场的鬼屋,谁尖叫的次数多就算谁输,赢的那一方可以使唤输的人一礼拜。

也不知道余一彬是不是长得特别招“鬼”喜爱,在黑洞洞的密室里,不是被被冷不丁抓住套头卫衣后的帽子,勒得喘不过气,就是被猛地泼水喷冷气,惊得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如此,输家是余一彬也实在实至名归。

只不过这波鬼屋之旅也让余一彬好一段时间都觉得背后有什么东西正伺机要捉弄他,真真可谓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要是他知道秦之瀚那闲得发慌的家伙指挥他爸特助跑遍了全城每一间鬼屋,砸钱让鬼屋工作人员专挑余一彬吓,不知道余一彬会作何感想。

还有的糟心事儿比如,开着360度环绕立体声,余一彬好端端地啃着麻辣鸡爪看恐怖片。神出鬼没的秦之瀚瞅准电影里女主人公进入地下室后“一看铁定有事要发生”的阴森氛围,冷不丁拐到余一彬身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凑到他的耳边一声惊叫,直把余一彬给惊地从沙发跳起来,一个没踩稳绊到了茶几,碰翻了装水果的玻璃陶瓷盘子和放着假花的玻璃装饰瓶。

于是多米诺骨牌似的,人带着茶几,哗啦啦地全摔到地板上,余一彬的小腿不慎被玻璃碎片划破了一长条口子,一时间鲜血淋漓,不知道的还真以为是撞了鬼,倒霉鬼。

映像最深的一次是一个夏令营萤火大会后,余一彬有个喜欢的女孩子,名字不记得了,姑且就叫她女一号吧。女一号拉着余一彬的衣袖把他带到暗处的小树旁,篝火融融的暖光照在女一号的脸上,将那粉□□白的小脸蛋衬得含羞带怯,把余一彬看得差点直了眼。

女一号一跺脚娇嗔一句“看什么看”,而后跑到树后。余一彬刚想绕到树后去追,猜怎么着?女一号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只披头散发披着白布的“鬼”,不待余一彬退后,那“鬼”就喷了他一头一脸的……嗯……番茄酱。

对,没错,那是只叫秦之瀚的讨厌鬼。

余一彬可烦秦之瀚了。

可是,他同时又记得哪一次离家出走,没带钱,犹豫着回家又拉不下脸皮。他想来想去,只得在闪电雷鸣和暴雨里头,躲到附近街区一个老旧破败的倒闭便利店门前,抱着膝盖听肚子咕噜咕噜叫个不停。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又或者只是他低头抬头的一瞬功夫,雨帘里跑来一个穿着海绵宝宝雨衣的小黄人。

他记得自己呆呆傻傻地看着湿漉漉的小黄人跑到自己跟前,风啊雨啊雷啊,不管三七二十一的狂轰滥炸全被小黄人挡在了身后。而后他颐指气使地开口道“喂,秦之瀚,你有吃的吗,我饿了!”

“没啊~进去看看呗~”秦之瀚烧还没褪尽,此刻淋了雨更是鼻塞的严重。他拽着余一彬的红领巾要擦鼻子,吓得余一彬生生止住了要下不下的眼泪,往后躲,躲无可躲,与秦之瀚心照不宣地对视一眼,撬了废弃便利店门上可有可无的锁,破门而入。

雨中孤零零的秦之瀚,便利店门口戚戚然的余一彬,碰到彼此像是这才打开了音效开关,闹腾到旁人脑壳疼。

余一彬可烦秦之瀚了。

秦之瀚从小到大都是风云人物。他爹是大老板,妈是曾经小火过一把的小歌星,集合了帅爸美妈相貌优点的秦之瀚自是长得眉目清俊,往一票粉雕玉琢的娃娃堆里一放,那张脸也格外鹤立鸡群。日后长开了,他身形修长,轮廓分明,成绩好偏偏又和别的尖子生不一样。

他就从未认真坐在教室里自习过,旷课、不交作业、打架打游戏一个都没落下,眼珠子一转,不知道又在打什么蔫儿坏的主意来。只是他这番皮又痞,倒是吸引了不少青春懵懂的小迷妹。加之他又会打篮球又会弹琴唱歌,就算技艺不精,胜在可以全方位地耍帅,屁|股后头追着的粉丝团少说可以绕着学校两三圈。

作为田径队主力选手的余一彬人气也不差,但和秦之瀚一比,那也差了不止一星半点。每天他放学训练不知道有多少好看的姑娘跑过来端茶送水喊加油,聊着聊着,末了原来都是想要见一见与他一起放学回家的秦之瀚。

某一天傍晚,他们一边吃街角摊边的老鸭粉丝汤,一边啃不怎么卫生的羊肉串儿。夕阳西沉,落到河堤上头。暖色的余晖映在下头带着泥沙的海水上,把泥浆色的水照得波光粼粼,晃花了人眼。

“你说你这么多女生追,烦不烦啊?”余一彬吸溜着粉丝,吃相邋遢。

“烦。我喜欢的没追我。”秦之瀚看余一彬吃得爽,非得从余一彬碗里抢吃的。

秦之瀚多年洁癖,偏偏碰到个不讲卫生的余一彬,小时候吃他苹果,喝他水杯,用他筷子,生生把秦之瀚的“东西不能让别人碰”的富人毛病给治好了。如今大了,秦之瀚开始以牙还牙,自己碗里的没吃完就总要去抢余一彬的,屡试不爽,也不知道是为了啥,上赶着吃别人口水。

“哟呵!你喜欢谁啊?我咋不知道!”

“你瞎呗,这都看不出来。”

“卧槽,我还真不知道有哪个姑娘不喜欢你。隔壁那超正点的校花你不喜欢?她整天又是送晴天娃娃又是送巧克力的,对你简直了啊,哥们儿你这都看不上?”

“切,你喜欢她?”

“我喜欢有个毛线用啊!我喜欢的反正都喜欢你了。我已心如死灰,立定成佛。”

两人安静地吃完了零食,秦之瀚打了个嗝忽然说:“我想表白。你得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