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尔萨斯挑了挑眉头,淡淡道:“轻敌会吃大亏的。”
都是自己的族人,他当然不想看到他们出事。
陶蔚比较不解的是,趋利避害是生物的本性,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又是为什么呢?
“伊尔萨斯,你不是可以打败他们吗?为何要急着搬走呢?”阿妮塔闷闷不乐的,若是伊尔萨斯走了,她就再也看不到他啦……
“没看到他的左手受伤了吗?”丹拉什瞪她一眼,把人拉回来,“以后都不能捕猎了,当然要躲着赤呶族人。”
“你闭嘴,”奇拉姆生气了,“伊尔萨斯一直都是部落的勇士!”
“他现在不是想滚出部落了吗?什么勇士!”丹拉什嗤之以鼻。
齐拉姆恼羞成怒的样子,让克里夫若有所思起来,丹拉什的话给他提了个醒,伊尔萨斯还会有以前的战力吗?毕竟他的手骨……所以他才急着逃走。
思及此,克里夫也不再挽留他们了,他明确道:“乌沙鲁不会搬族址,要走就走吧。”
“克里夫。”祭司闻言略微吃惊地盯上他,乌沙鲁本就是小部落,哪能再有人脱离,对象还是伊尔萨斯!
“发号施令的人一个就够了。”克里夫昂起头颅,笑了笑道:“祭司该懂我的意思吧?”
伊尔萨斯没有任何不忿的表情,他已经把赤呶族人的情况成功转达给部落,能不能做好警戒防守就看他们自己了。
他带着齐拉姆,跟陶蔚三人聚首,商议了离开的时间。
就定在后日清晨,明天供他们收拾东西,打包上路。
族人们却不看好他们,这一行老弱病残,离开部落不是送死吗?他们都觉得伊尔萨斯这次的决定错了。而陶蔚这个雌性也当真小气,不过是一个兽皮衣被阿妮塔给毁了,就闹着要走。
外人的见解,他们无从得知。
有人反对自然有人支持,克莱米和安杰尔一前一后找上了伊尔萨斯,他们也要一起去。
克莱米孤家寡人一个,可以说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想去哪都行,自由的很。他自诩陶蔚的守护者,当然要跟着她。
同时他觉得伊尔萨斯的意见也有道理,这个地方并不是最合适的住处,既然那些怪物即将发现此处,何不躲避开去?非要正面打一场才叫勇士吗?
与克莱米不同,安杰尔是来送行的。他与伊尔萨斯是好友,但阿父阿麽都在这部落里,前路未卜,他不可能拖家带口去跟着他们冒险。考虑到伊尔萨斯手上的伤势,安杰尔决定送他们一程。
有这两人的加入,路上定然安全许多,罕德鲁心底悄悄松口气。
三人大致说了下打算,陶蔚就回去了,天色已晚,在这个黑灯瞎火的年代,大伙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该准备睡觉了。
婉言拒绝奇拉姆的挽留,她回到部落边缘处,孤零零的三个兽皮帐篷,前边还燃着一小堆篝火,奇肯和罕德鲁尚未就寝。
白日陶蔚寻到自己帐篷时就铺好了兽皮,现在不用再弄什么,她往火堆旁一坐,“你们在等我吗?”
火光映照着这位老人布满皱纹的面容,他搓了搓手道:“陶蔚,如果你要离开,我就跟着你。”
“算上我吧,只要你不嫌我们累赘。”罕德鲁大叔紧跟其后。
陶蔚挑挑眉,她还没开始劝说呢,就做好决定了?掏出自己被撕裂的衣服,她淡淡道:“我们需要一个安全的住所,还有彼此信任的族人。”
那种背后捅刀子的小人也许避免不了,生活已经够困苦了,难道不该把精力放在建设上面吗?
“我希望我能够给你提供点用处,至少在鞣制兽皮方面。”奇肯抖了抖手上一张巨大的兽皮,红褐色的,看着有些眼熟。
那是来自哞哞兽身上的皮革。上回伊尔萨斯和陶蔚外出的时候猎到的,他塞给奇肯,让他处理完成把兽皮交给陶蔚。
夏季已经来临,穿这种兽皮当然太热了。但在冬季,这是很能起到保暖的、轻便不可多得的兽皮,重点还是它的韧性。一般的骨刺和爪子都很难划开它,可以很好地保护像陶蔚这样弱小的人。
奇肯这样的手艺人理当受到尊重的,但乌沙鲁部落真的太小了,百来个人当中,也不是天天都有兽皮给他做,并且鞣制一张兽皮的报酬极低。
“没有人是累赘,谁都会派上用处。”陶蔚收起自己手上的棉质衣服,已经变成三个碎布了,看来只能当成毛巾使用,省着点,这三片还能坚持一些时日。
“伊尔萨斯的手真的没事吗?”罕德鲁低头凝视自己的瘸腿,当初他就是那样受了伤,才导致了眼前这个后果。
他已经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奔跑跳跃,在危险的丛林里,这是致命的。伊尔萨斯是部落里的勇士,这样一个年轻人,若是因此残疾,等待他的又会是什么?
陶蔚摇摇头,她也不敢打包票,伤到骨头可大可小,这里没有任何医疗设备,她无法准确判断伊尔萨斯受伤的程度,只能希望那些草药可以治好他。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第二天,三人早早起来迎接第一缕朝阳,既然决定要走,当然要先做好准备工作。
天气炎热,他们想要制作干粮带上路,显然是不适宜的,并且手头的盐已经所剩无几,不太够他们腌制食物。
族人得知他们打定主意要离开部落,甚至同行的还有伊尔萨斯时,大家都非常惊讶,甚至有些慌乱。
“为什么伊尔萨斯也要离开了呢?难道他的手……”才刚失去族长不久,部落勇士又要走,这种变故让很多人无以适从。
祭司来到伊尔萨斯的帐篷前,她要问清楚原因。
奇拉姆接待了这个肥胖的雌性,除了与神明沟通,这位祭司平时很少干预部落里的决定,她是和善的。
“这里已经不再安全了,我们要去往别处,盖一个石洞。”奇拉姆这样告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