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可怜的女人

敢在S市这样寸土寸金额地方开一个规模不小,人气还不小的酒吧,可不简单。

如果家里不是政界有人,那就是家底儿够硬,或者是一方的地痞流氓。

这个李迅就是属于第三种。

仗着自己胆大心细,带着一帮兄弟闯出了一片小小的天地。

之后有钱了,便在这里开起了酒吧。

不过话又说回来,像S市这样一个一线城市,那政府部门的管理制度应该会更严格才是。

而且这个年头也不比从前那些黑社会,不工作到处惹事,一条街一条街的去收保护费。

那李迅他们又是哪里来的钱,去开了一家这么大的酒吧呢?

这话说起来就长了。

还得从李迅十六岁那年说起。

那个时候正是就行古惑仔的年代,有不少S市的年轻男子都想往古惑仔的发源地X市去,看看能不能加入一个什么帮或者什么会。

而且S市和X市也离得不远。

虽然同是Z国,但是去X市还是要办签证的。

家里没钱,读书又读不进去的李迅,也怀揣着对古惑仔的向往和满腔的热血,只身前往X市谋生。

李迅偷偷的藏在S市通往X市的货船里偷渡过去的。

可真正到了X市之后,李迅却差点饿死街头。

那个时候,正赶上政府严打。

李迅又是一个偷渡者,找不到工作不说,还得随时注意到街上的警察。

一天夜里,又饿又困的李迅坐在小巷子里,撑不下去了,想着,要不就认怂回去吧?

怎么着也比饿死强啊。

正在这时,不知从哪跑过来了一个满身是血的男人。

这个男人看上去受了很严重的伤,脸色都有些苍白了。

就在男人刚跑过去之后,巷子里又出现了手里握着带血的刀子的几个男人,“喂,说你呢,有没有看到一个满身是血的男人跑过去?”

李迅害怕的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没有看见。

那几个男人可能是见李迅一身肮脏的衣服,跟乞丐差不多,也没有为难李迅,转身便往另一个巷子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