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亦再次遭受到一万点暴击。
坐在饭桌的中央,凤歌吃饭的速度,也不由得减慢了。
“两位对凤歌小姐的关心,想保护凤歌小姐的心情,听风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请两位尽管放心的将凤歌小姐交给听风,听风一定会用一辈子去珍惜凤歌小姐。”看着凤亦和夙夜,洛听风说道。
夙夜和凤亦,“!!!”交给你?!
“不过是初次见面,现在说的信誓旦旦,未免太早。”瞥了洛听风一眼,凤亦说道。
“凤歌小姐和两位大人,可能是第一次见听风,但是听风却已经关注凤歌小姐很久了,凤歌小姐喜欢吃糖醋鱼,喜欢喝女儿红,凤歌小姐在魔族战场,带领十一团,利用分身奥义,击退魔兵。
凤歌小姐,在星夜大陆为守护星夜军校,和先天盟进行最后的血战。
凤歌小姐心虚的时候,会习惯性的抹鼻子,凤歌小姐走路的时候,总是会先迈右脚,凤歌小姐,战斗的时候,相比较拳头,更喜欢用腿,凤歌小姐”
听着洛听风的罗列,不止夙夜和凤亦愣住了,就连凤歌手中的筷子都吓掉了,这些,连她自己都没发现。
“你小子是狗仔队,跟踪狂吗?”看着洛听风,凤歌不由得嘴角抽搐。
“其实,这孩子,是我和小歌儿的。”不等夙夜话音落,下一瞬,已经被凤歌一脚踹飞。
就这样,在两人配合默契的毒舌攻击下,分分钟吓走了一堆又一堆的相亲公子。
而一心只想着吃的凤歌,根本懒得管,她就是来吃的,那两个家伙,能把人赶走,就再好不过了。
本以为,凤歌可以就这样从早吃到晚,还能把那些狂蜂浪蝶都赶走,一举两得。
谁知道,到晚上的时候,碰到了一个硬茬。
“小歌儿有疯病。”
“没关系。”
“小歌儿有孩子。”
“没关系,我非常喜欢小孩子,而且这小朋友这么可爱。”
“成亲之后,在下和凤亦也要陪着小歌儿。”
“没关系,我家财万贯,而且人多了,也热闹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