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我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就跟你的感觉一样,生怕因为自己,而污染这一个地发似的,做商人太久,难免会有一些铜臭味,所以就连那样的铜臭味,也都不适合这里。所以自从那次之后,每次我来这里之前,只要想到我会来这里,就都会事先的将自己放空了。”
“喔喔喔,那我需要鄙视你不?知道这么好的地方,但是结婚这么久了,你却才今天才带我来这里。”
如果早一点来这里,那么其实是不是可以早一点的将心情调节好?
难怪有人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去旅行,喜欢各各地方到处跑一跑,因为现在看来,如果能找到一个喜欢的地方,好好的呆一段时间的话,那么其实也应该真的会有效果,应该真的可以治愈自己的。
“那是,但是你自己没有觉得过么?其实之前,就算我带你来这个地方,那么你也不会有心思去注意这些,也绝对不会有现在这种感觉,因为那个时候,你其实完全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无暇去注意四周的。”
那段辛苦的路,都是他陪着她走过来的,所以怎么会不了解?
钱是小事儿,再赚,就会有的,但是她的开心,她的笑容,每一个,他都不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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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晨夕很难形容,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的地方。
是南裔玮整整开车,差不多开了三个多小时,才带着她一起来了的地方,总之到了这个地方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的接进暮色了。
下车之后,她看了看手腕上的手表,都已经几乎快要晚上7点了。
而这个地方,撇开了有点偏僻不说的话,那么其实也不得不说,其实是一个蛮不错的地方。
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这里似乎是很适合那种远离城市的繁华,那种高人隐居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