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下雨的星期天,母亲早早的就去单位加班了。就像上天的安排一样,一切恰到好处,赵明明正好可以一整天在家里,从弹奏那首触动他心灵的钢琴曲开始,那是他买下人生中的第一张专辑,也是他漫长的学习钢琴之路的开始。

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

常常想起,他和刘尔雅撑着一把粉色的花伞,在大雨中的街道上漫步,眼前只有昏暗的路灯和来往汽车发出闪烁的亮光,一个脚步拍打着地上水面的声音,有节奏的从他们身边跑过,一个已经全身湿透的男生,他总感觉下雨天要是没有这些场景就算不上浪漫。

几年以前,在赵明明刚互换完身体的时候,面对的是那些他们对他熟悉,而他又对他们陌生的同学,闹出了许多非常尴尬的事情,就是把刘尔雅和路小雨名字搞错的乌龙事件。

那幅学霸很忙的画现在就摆在赵明明的钢琴上面,虽然被叠过千纸鹤,上面有很多的褶皱,母亲也不建议他放在相框里,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它可是被当作祝福送给他的。

后来,刘尔雅也说过,重新给赵明明再画一副那样的画,但是无论怎么也画不出那种感觉,就算写上了学霸很忙,也还是达不到那幅画的意境。

旁边还摆着一幅他们初三的毕业照,里面却唯独没有刘尔雅的存在,因为那是他们初三的时候,有次放学在篮球场上集体画的毕业照,刘尔雅就是那个画画的人,她说要给他们全班同学一张特别的毕业照。

刘尔雅是一个从小就喜欢画画的女孩儿,总喜欢把一切能看到的事物都画下来。起初是画一些桌椅板凳,后来画家里的花瓶,台灯,水杯和盘子。

从小学开始,刘尔雅母亲就给她报了一个画画班,她直接就跟着中级班开始学画画,跳过了启蒙和初级班,大家都认为她很有绘画的天分。

刘尔雅父亲认为,会画画的女孩儿更懂得欣赏艺术,身上总会由内而外的散发着一种独特的魅力;她母亲也认为,从小学画画的女孩儿被艺术熏陶就会潜移默化,看上去会更有内涵和修养。

在这点上,赵明明和刘尔雅父母的观点是一致的,他认为会画画的女孩儿更懂得装扮自己。因为会画画的女孩儿更懂得颜色的搭配,这种对美的感觉也会伴随她的一生。

在初二的时候,刘尔雅和赵明明约定在公园里见面,那是他去高叔那里必经的公园。

那天,刘尔雅穿着蓝色的连衣裙,配着粉色的鞋子,轻轻松松的就搭配出了好看的造型。那是赵明明第一次看到她不穿校服的样子,是那么的清新脱俗,优雅、美丽和大方。

也难怪张春城对刘尔雅总是穷追不舍,就像饥饿的猎人在无休止的追赶猎物,总是摆出一副饥不择食的样子,让她反感和讨厌。

刘尔雅是发自内心的看不上张春城,包括她的父母也是这么认为,觉的张春城根本就配不上她家的闺女,就像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有一次,赵明明学钢琴遇到了低谷,怎么练习也没有感觉、走不出低谷,于是刘尔雅就跟他讲张春城上小学还满嘴流哈喇子的事情,她当时讲的时候把自己都笑得岔气了,发现这招对赵明明不起作用,然后她又夸张的表现出反胃,并且手里的零食都吃不下去了。

那年的冬天,他们约好一起在公园里欣赏美景。可是当赵明明到来到公园,才发现全是枯枝烂叶和湖水结冰的芦苇荡,而刘尔雅却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在平凡人眼里看似普通的事物,而在她眼中却成了美丽的风景。

这样的女孩儿,心中充满了美好,更懂得享受生活的乐趣,还具有很强的观察力。

那天,刘尔雅告诉了赵明明几个拍照的角度和位置,枯树、落叶和湖面结冰的芦苇荡全都拍成了美景,特别是她站在芦苇荡中拍的那张照片,侧身仰视45°角站在一块饱经风霜的岩石上,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周围是干枯的芦苇荡,背景是一望无际的冰湖。

后来听刘尔雅说,赵明明给她洗的那张照片,在放学的路上被张春城给抢走了。赵明明安慰刘尔雅说:“反正我有电子版,想洗多少都行。”后来,他们就经常出去拍照,留下了很多美好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