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世杰比预计的时间晚了半个多小时才到家,赵母和二妹非常担心他,并且赵母还让孩子们再等等,等着大儿子回家再吃晚饭。不仅如此,她们还让赵世华频繁去村头看赵世杰回来没有。
赵母一直皱着眉念叨:“……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回来,别出什么事吧,哎……”
赵世红尽管不断劝母亲别担心,大哥不会有事的,可是心里还是挺焦灼,生怕大哥进山去打猎遇到毒蛇野兽什么的。要是大哥出了事,这个家可就真得垮了,仅仅凭她这么个十二岁的姑娘,完全没办法撑起这个家来。
好在,在赵世华第三次跑去村头张望,看大哥回来没后十多分钟,他就抢先冲进了家门,朝着一家人嚷嚷:“大哥回来了!大哥回来了!他还打到了野鸡和野兔呢!”
这一嚷嚷,让赵母等人都喜出望外,赵世红和赵世丽两姐妹更是直接跑出了家门去迎接大哥。
赵世杰被弟妹们簇拥着走进了家门,在堂屋里,他把背篓取下来放地上,给母亲和弟妹们看自己猎到的东西。
赵世红等人各个笑得咧开嘴,比过年还高兴。
“这只野鸡和这只野兔这就收拾出来,晚上我们炖一只野鸡吃,麻袋里的三只兔子先养起来,还有剩下的野鸡明天拿着和三只兔子一起送去镇上卖了……”赵世杰在弟妹们围着地上的猎物嘻嘻哈哈说笑时,说出了自己的主意。
赵母:“老大,我们留一只野鸡吃就行了,何必还留一只兔子,拿去卖给镇上的饭馆换钱多好。”
赵世红也附和母亲的意见。
赵世杰却说:“我答应了四弟的,要打一只野兔回来红烧给他吃,作为他帮我做弓箭的回报。再说了,就算咱们吃了一只野鸡和一只野兔,不是还有四只吗,买掉之后也足够还我去借的米钱还有赊欠的油钱了。”
“就是啊!我好想吃□□肉啊,好像爸走之后,我就吃过一次……”赵世华嘟了嘟嘴说。
他这样一说,赵母和赵世红就不坚持她们的意见了,而是说:“那就红烧着吃,看用笋干还是木耳,家里有些笋干,木耳却没有。”
赵世杰接话:“等我明天去把野味卖了,顺带在镇上买点木耳回来,这个野兔还是用木耳和笋干一起红烧最好吃,”
“大哥,你说的我都要流口水了……”赵世华舔舔嘴唇说。
“哈哈哈哈!”屋里的其他人一起笑出了声。
当天晚上,赵家人的晚饭吃得比过年还晚,一家人美美的吃了一顿炖鸡,因为除了盐和姜之外,没有其它调料,就只能做清炖鸡吃。
赵世杰让弟妹们多吃肉,他呢,则是喝汤,毕竟他没那么馋肉。记忆里面似乎还是前几天才吃过肉,做贤妃小厨房帮厨的太监并不少肉吃。来到这里成为赵世杰之前,他入宫当打杂的小太监两年,接着被选去服侍贤妃所生的七皇子,跟了七皇子七年,直到七皇子因病薨逝。贤妃念着他服侍过七皇子,就让他去自己的小厨房帮厨,这一帮就是六年。贤妃是南方人,喜欢吃南方菜,在小厨房,赵世杰学会了不少南方菜的做法,还会做各种精致的点心。
三斤多的野鸡杀了去毛和内脏,剩下也就二斤多,幸好是清炖有汤,不然还真填不饱一家人的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