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十三章

“哥,你用袖中剑也这么厉害,为什么以前只见你用长剑啊?”

这个问题问得涟城璧一下子沉默了下来,眼中的烈火也渐渐冷却了下来,恢复了一贯的清冷。

“剑乃兵中君子。”他解释道。

君子,又是这个词。

程瑾一下子便明白了涟城璧想要说的话,还有没能说出口的话。

在所有人眼里,涟城璧都是一个当之无愧的君子。

他只用剑,因为剑是君子之兵。

他穿一袭白衣,不染尘埃。

他待人接物都如春风般和煦,不会给任何人难堪,还会适时的帮他人解围,这份体贴的心意,是旁人拍马也及不上的。

他是一个完美的君子。

也正是因为这个,他的名声,“涟城璧”这个称呼才在江湖中广为人知。

一切都是为了涟母,以及无垢山庄中众人的一个执念——“重振无垢山庄”。

涟城璧活得几乎失去了自我,即便他将袖中剑练得出神入化,也只能坚持用长剑作为武器。

或许涟城璧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将自己永远也无法完成的事情变成了心愿,投放在了程瑾的身上。

只要程瑾能够学习袖中剑,用着袖中剑来防身、自保,就像是他在用着袖中剑一样。

想到这一单,程瑾握紧了手中的青霜剑,抬起头,一双杏眼亮晶晶的,紧紧的盯着涟城璧,承诺道:“哥,我一定会好好学的。”

她的眼睛里像是藏了满天星河一般,璀璨极了,让涟城璧有了一刻恍惚,不自觉抬手想要抚摸到这漫天星辰。

可最终,理智还是占领了上风。

他后退一步,再次将冷静自持的外壳穿了起来,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道:“好。”

时间缓缓地流淌而去,两人一个教得认真,一个学得认真,像是转了性子一般,短短一年的时间,程瑾身上便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她一手袖中剑的功夫深得涟城璧真传,用得出神入化,让人防不胜防,再加上学了医术,将她脑袋里面稀奇古怪的点子全都做成了整人的药粉、药丸子。

就连涟母都不得不感慨,如今就算是把程瑾扔到江湖上去祸害苍生,也不用担心她不能自保了。

这话刚传出来,程瑾便不依了,撒着娇要涟母说她是世界上最贴心的小棉袄,闹得涟母哭笑不得。

如今涟家兄妹俩的相处模式和以前大不相同,以前涟城璧忙的要死,只有偶尔从外面回来,给程瑾带了礼物,兄妹俩才有机会见见面,简单嘱咐几句,涟城璧又要去忙。

可到了现在,两个人亲密的就像是一个人一样,每天涟城璧练剑的时候,程瑾也跟着练剑,或是读医书,等到涟城璧外出处理事务的时候,程瑾才会去做一些自己的事情。

有一次,涟母的手帕交来无垢山庄中小住,还打趣这兄妹俩,看着像是一对恩爱的小夫妻一般。